Re: [求助] 已登记,女方悔婚

楼主: QBby (Q比先生说别人无知听者꘸)   2016-11-23 00:21:14
我想说的跟这位板友差不多
基本上来说 原po你要搞清楚
"你跟你的亲友认知"跟"法律上判定"根本是两回事
"你跟你的亲友认知"顶多拿来跟女方私下谈判
但在"法律上判定"却很可能站不住脚
这是新闻报过一方悔婚 另一方告成功的案例
http://m.ltn.com.tw/news/local/paper/928580
但这个案例是订婚仪式后等于订定了"结婚约定"
所以悔婚就等于毁约
我付了聘 你答应要结婚 但你却没履行结婚的约定
有点像是 你花钱订了商品 结果对方却反悔不卖了 那你付的订金当然得要回来
另一个新闻案例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01/396335.htm
标题就写了"没登记=没结婚" 所以胜算高
我们先来看看你在推文里的回文:
"我想切入的点是“已订婚宴客但未结婚宴客,女方提离婚 那聘金婚戒等有价品应该返还,因为周遭亲友都认定我们悔婚”"
基本上 你切入的点用在"情"可能说的过去
用在"法"上就不一定了
你推文里的回文:
"我不想离,我也不急,只是如果今天真的要到离婚这一步 ,按照礼俗订婚后结婚前这段期间女方提出解除婚姻关系 ,那么当初订婚宴客时我出的聘金饼钱金饰戒指应该要还 给我,逻辑如有误请版友指证(先排除登记结婚这件事的"
记住 你现在是结婚
台湾现在只有登记婚没有仪式婚
所以你怎么认知不重要
重点是法律上你就是已婚
所以这个条件不能排除
因为"订婚后未登记履行婚约即悔婚"跟"结婚后要离婚"
在法律上判定有着很大的不同
跟你有没有仪式毫无任何关系
即使你开十次盛大的离婚宴会派对 没去户政事务所签字离婚 你就是已婚
第二则新闻里写到:律师说,如果已经双方已经登记,代表履行婚约,相关的花费较难讨回,只能打官司请求损害赔偿。
你们已经登记
代表这个婚约已经履行 所以不算是毁约
除非你们当初白纸黑字写了
"聘金 金饰 戒指将用于结婚仪式之用 若未执行结婚仪式 得返还男方"之类的
不然实在难以举证 这不是"你送给老婆的礼物"
自愿赠与要讨回来是很难的
讲到这里 你想走法律途径讨回那些东西
看起来难度蛮高的
所以你现在只能换个方式 用条件交换的方式
你现在手上最有力的筹码就是离婚与否的决定权
她想要离婚 你想要拿回那些东西
所以唯一可以用的就是交换条件
她把东西退还你 你就答应离婚
她不愿退还 那你就不离婚
但这就另一个方面来说 这是很累人的长期抗战
而且不能让她有机会用"不履行夫妻义务"或其他原因诉请离婚
就是看谁撑的住 谁就赢了
不要轻易同意签字 不然你打一百个官司也讨不回那些东西
剩下的你去找个律师问吧
我这篇的目的是要打醒你 别用你自以为是的认知去挑战法律
是说 本来开开心心要结婚迈向人生另一段旅程
却变成如今这个局面 牵扯上金钱还得撕破脸 过去的感情全部化为乌有
还蛮悲哀的 帮你QQ
谢谢大家
※ 引述《unknowid (...)》之铭言:
: 依照你回文的内容,
: 八九不离十你应该是个不会处理事情且
: 不会抓重点的人,
: 那么我们就来整理一下,
: 我先厘清你推文里说到:你的朋友大都不知道你们已经登记,因此周遭的人都认定你们是
: 订婚而非结婚,所以女方是悔婚,你要以此为请求权基础要求退回聘金、金饰。
: 看到这我不知道该说你是天真还是逻辑出了什么问题,
: 牵涉到法律层面就是看事实,
: 事实上你登记了就是结婚了,
: 旁边的阿狗阿猫阿鸡阿鸭认为怎样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 悔婚是跟订婚绑一起,
: 结婚没有悔婚这回事,
: 而悔婚才会牵涉到聘金、金饰等等赠与物返还,
: 你是结婚还是订婚是要问你自己还是问阿狗阿猫阿鸡阿鸭?
: 再来,
: 你要用法律解决问题却不用法律的逻辑思考问题,
: 难怪解决不了问题,
: 我们进入正题,
: 离婚分三种,
: 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裁判离婚三是调解、和解,
: 要离婚的人协议离婚不成会走向裁判离婚,
: 而进入裁判离婚前会经过家事法庭调解,
: 性质有点像协议离婚但多了专业人士居中桥你们彼此的条件,
: 达成协议就圆满离婚,
: 没达成协议就是诉请离婚,
: 在这完全不讨论诉请离婚,
: 因为如果单凭女方一句你对她不够好而且你没有其他符合离婚要件的话,
: 我想法官要裁判离婚有难度,
: 所以现在不是在想离不离婚的问题,
: 而是如何谈条件的问题,
: 聘金、金饰属于赠与,
: 既然你们不是悔婚而是离婚,
: 在法律层面上要讨回来除非有相当关键的证据否则有难度,
: 而且别再听信什么骗婚、诈欺一说,
: 法律是要讲求证据的,
: 除非你能举证否则只是空谈,
: 更别听人随便翻翻法条翻到179条就说赠与物可以用不当得利请求返还,
: 看到这个我只能摇头再摇头,
: 个中道理我懒的说了反正说了也听不懂,
: 那么现在你唯一的优势就是是女方急着离婚而不是你,
: 你该做的是找个专门打离婚官司的律师,
: 专门打离婚官司的律师跟一般律师有点差别,
: 知道离婚要谈什么细节,
: 如果你有需要私信给我我提供事务所给你参考,
: 然后先推迟跟女方见面的时间,
: 先跟律师见面拟好对策,
: 协议离婚什么都可以谈包含你想要拿回的东西,
: 当然律师会帮你,
: 要走法律途径解决事情就不需要参杂情绪,
: 尤其是忿忿不平的态度,
: 保持冷静才是最大的赢家,
: 最后强烈的再说一次,
: 你没有能力自己处理这些事,
: 所以非请律师不可。
: ※ 引述《tor211231 (蓝星夜)》之铭言:
: : 1. 对于婚姻中发生的问题征求建议与解决的方法。
: : 2. 须明确描述问题的前因后果与现况。
: : 我和我老婆是今年6月初订婚,订婚后先登记,明年5月结婚宴客(因为29岁的关系),
: 我
: : 这边的亲友问都是说今年先订婚明年再结婚,所以大家都很期待明年的婚礼要好好招待
: (
: : 修理)我。
: : 订婚时有宴客(只有女方,男方出一桌人),订婚时摆出来的有
: : 大聘36万(退回),
: : 小聘22万(有收),
: : 饼钱8万8(有收),
: : 十二礼(含价值约15万的金饰,有收),
: : 求婚戒(约5万,有收),
: : 其他婚纱照之类的零碎支出虽然是我出的但就不细算了,
: : 这几个月住进老婆家(对你没看错,因为我老婆和我妈的关系不好,所以我没让她住我
: 家
: : ,甚至我和我妈闹翻被我妈赶出家门,只好去住岳父岳母家),和老婆的关系恶化(她
: 认
: : 为我对她不够好,但我已尽心尽力,为了这段婚姻钱财散尽),双方皆无出轨迹象,对
: 方
: : 要求办理离婚,想请教版友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是否算对方悔婚?是否可以追讨给予的聘
: 礼
: : 跟金饰?
: : 赚钱不容易,如今为了这段婚姻我已一无所有,希望能有相关法律的支持,取回我应有
: 的
: : 权益,谢谢版友回复。
: : 是否同意记者抄文:YES
作者: tor211231 (蓝星夜)   2016-11-23 00:30:00
谢谢版友分享,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6-11-23 00:32:00
推! 就是这样啊!
作者: khsi (KH)   2016-11-23 01:18:00
推这篇 逻辑清楚
作者: sai0613 (赛嗓)   2016-11-23 02:41:00
推本版最喜欢Q比先生的文了,可惜你好少po文哦
作者: blackmoon21 (黑馒头)   2016-11-23 04:52:00
清楚明了
作者: piggymelon (zugua)   2016-11-23 09:12:00
觉得原原po完全搞不清楚事情,毫无逻辑可言啊!跟这种人讲话很累
作者: ivan0928 (夜思)   2016-11-23 10:11:00
推。
作者: eva19452002 (^^)   2016-11-23 10:22:00
逻辑清楚,看了就爽快
作者: Lunachen (期待爱情)   2016-11-23 10:39:00
上一篇就很清楚了,但装睡叫不醒,得再说第2次
作者: segio (初华)   2016-11-23 11:02:00
比谁耐撑.而且不要离开娘家.赖在她家.撑的久就赢
作者: azure1428 (曲阑深处重相见)   2016-11-23 11:46:00
套句吕秋远律师的话 想离婚的人 要付出比较多的代价对方想离就是你最大的筹码 不要轻易签字啊!
作者: saylove33 (什么东东的东)   2016-11-23 12:04:00
简单的说,如果要走法律路线的话, 就要举出不单是于情也要在法律上于"理" 被认可是对方有问题的理由.
作者: ivypig27 (ivypig)   2016-11-23 14:55:00
Q比先生在女版发言也非常有条理阿 赞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6-11-23 16:23:00
真的是用自以为是想挑战法律....就已经结婚了啊还结了六个月了耶 = = 谁管有没有仪式 都登记了 登记最大...而且明明他是当事人 都因为自己很忙委外处理本来可能没问题被他玩到可能会有问题整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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