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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我老婆是今年6月初订婚,订婚后先登记,明年5月结婚宴客(因为29岁的关系),我
: 这边的亲友问都是说今年先订婚明年再结婚,所以大家都很期待明年的婚礼要好好招待(
: 修理)我。
: 订婚时有宴客(只有女方,男方出一桌人),订婚时摆出来的有
: 大聘36万(退回),
: 小聘22万(有收),
: 饼钱8万8(有收),
: 十二礼(含价值约15万的金饰,有收),
: 求婚戒(约5万,有收),
: 其他婚纱照之类的零碎支出虽然是我出的但就不细算了,
22 + 8.8 + 5 + ... = 将近40万耶!
这笔钱千万要拿回来
几乎是整整工作1年的薪水了
就这样被骗走 你会甘心吗??
: 这几个月住进老婆家(对你没看错,因为我老婆和我妈的关系不好,所以我没让她住我家
: ,甚至我和我妈闹翻被我妈赶出家门,只好去住岳父岳母家),和老婆的关系恶化(她认
: 为我对她不够好,但我已尽心尽力,为了这段婚姻钱财散尽),双方皆无出轨迹象,对方
: 要求办理离婚,想请教版友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是否算对方悔婚?是否可以追讨给予的聘礼
: 跟金饰?
你都配合成这样了 结果对方还这样
根本是吃人够够
把你吃干抹净后 就想要把你丢一边??
这样子玩玩爽 不爽玩了就要离婚
都不用付出任何代价的话 这世界上还有天理吗??
: 赚钱不容易,如今为了这段婚姻我已一无所有,希望能有相关法律的支持,取回我应有的
: 权益,谢谢版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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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同意记者抄文: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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