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各人比较倾向"法律亲属论"。
我的感情属于"欢喜做,甘愿受"。如果结了婚需要遵照某些传统,我要的是好好的沟通和
分配,如果硬拿着传统模式去要求对方,只会让我更产生距离感。有些传统我本身就不喜
欢,甚至在筹备或遵照过程我是的确不擅长,硬要我配合执行会很痛苦。换言之,时间需
可,安排得当,有体力之时,我可以配合我就会出现。
其实以现在台湾的男人或夫家,并不是传统,是"选择性"传统,例如(若举例不好请见谅)
:提亲的时候不希望有聘金(的确见闻很多乔不拢的案例,甚至背后酸嘴说女孩家是在卖女
儿),但所有仪式却又希望照着传统过程进行(因为夫家觉得娶媳妇要风光),甚至逢年过节
希望媳妇"黏着"夫家行动。然后结了婚以后发现一人薪资扛不了一个家,需要太太出一份
,但家务却无法分担,因为丈夫认为的传统是家务是女人的,育儿是女人的,却忘了古老
的传统是"男主外,女主内",所以延伸出女生也要分担养家但是家务全包。(钢铁女人来
者)
所以延伸下来,义务是什么,义务就是夫妻俩结婚后,先把夫妻之间该对这个家有什么样
的样貌先具体化,彼此对彼此的照顾实质化,当婆家需要人力或资源,我尽可能去协助,
同样的,我娘家需要什么的帮忙,你可以的话就拨个时间尽一份力。当然,自己的父母自
己担心和照顾,本来就是天经地义,要不然父母养育你干嘛?还想借别人的手去孝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