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代PO] 要不要留第三胎的严重争执

楼主: mtyc (mttttttt)   2015-11-05 17:32:45
※ 引述《dancerumba (dancerumba￾  )》之铭言:
: ※ 引述《mtyc (mttttttt)》之铭言:
: : 我的想法是
: : 1.这是当事人所做的决定,旁人实在没必要表态
: : 只要尊重就够了
: : 毕竟那是他们的生活、人生
: : 路人也只能出一张嘴
: : 2.当事人并不是只有母亲一人,还有父亲
: : 虽说大家认为是母亲怀胎九月,所以她拥有决定权
: : 这是很吊诡的事
: : 因为我们老是说 父亲该负起一半的教养责任,该一起生养孩子
: : 却在堕胎议题上 完全排除父亲的决策权
: : 也就是说 男子没有权力决定孩子去留,只有养育孩子责任
: 这个说法很妙
: 因为父亲需负起教养责任,所以排除父亲的责任前,要父亲同意
这说法的确很妙,因为不是我的原意
我在补充已说
父亲一定得担起责任,因为他是父亲,孩子模仿的对象
没有“排除父亲责任”的选项
就算他选择离婚,还是得负起责任
所以你的比喻恐怕失当
: 好比
: 因为当总统很辛苦
: 所以排除柯赐海当总统的责任前(这个人物很过时了,但又想不出较无争议人选)
: 要柯赐海同意
: 事实上,负起总统或是父亲的责任一旦行使了同意权
: 就是当柯赐海登记参选总统,或是男性跟某位女性发生性行为
: 而后续的否决权就不在你们身上
照这样说
已婚男子若不想生育,就必须结扎才能和太太发生性行为
因为能由自己掌控的百分之百避孕方式只有结扎
保险套只有百分之97
不然他没有决定权
(我的原文都是写决定权,包含同意跟否决,不只是否决权)
恩...我无言
已婚男子的身体自主权又在哪呢?
: 当然,孩子的父亲可能会因此离开孩子的母亲
: 如同柯赐海不能当总统一气之下可能会放弃中华民国国藉
: 总是有些人会在乎,而有些人不会
他可以离开另一半
但还是要担起教养的责任
因为孩子会在乎
: : 并且是在妻子允许下
: : 我不认为这是平权的概念
: 如果怀孕的不适和生命风险都由女性所承担
: 我不认为堕胎需要配偶或父亲同意是平权的概念
ok 我尊重你的说法
: : 也不是婚姻的真谛
: : 在婚姻里,做任何决定,尤其是关于生命、家庭规划的决定
: : 都该由两人共同讨论、共同承担
: : 目前法律规定 已婚妇女堕胎需要配偶的签名
: : 应该也是源由这种概念
: : 3.我看原文先生如果没了孩子,他应该会有很强的罪恶感
: : 严重的话也是会影响婚姻
: : 我建议先生将你情感的部分跟太太倾诉
: : 毕竟太太先前的理由都是以现实层面考量
: : 并没有顾虑到你情感的那一块
: 像前一篇所言,除了经济面之外,还有实际照顾的问题
: 母亲的身体中被扯下一块肉的伤害,不会比父亲好受多少
: 但生下来若有情感伤害,通常是母亲比父亲大
: 很少爸爸有产后忧郁吧
我在补充也说了
这篇的前提是 讲究男女平权的家庭结构下
男子必须负起一半的教养责任,而不是将照顾外包给太太
我不认为母亲会比父亲好受
但因为很少先生有产后忧郁而被忽略,也很奇怪
: : 同样的
: : 你也要思索,做最坏的打算
: : 如果这胎让太太无法工作呢?家里经济顿减,会影响家计吗?
: 不仅是影响家计,还有可能影响母亲在家庭中的地位
: 你知道这篇 #1Lk6Nmkm@womentalk
: 让多少家庭主妇或是想成为家庭主妇的女性心慌吗?!
再次说明
这篇的前提是 讲究男女平权的家庭结构下
男子必须负起一半的教养责任,而不是将照顾外包给太太
: : 这一胎势必影响另两个孩子的资源,你能减低负面影响吗?减低多少呢?
: : 如果最后是拿了孩子。心里过不去这关
: : 请你务必寻求专业协助
: : 祝福你们
: 是的,没有人想面临这个情况
: 祝福原原po能找到最好的方式

最后我只想说
柯赐海想选总统就让他选吧
除非被判刑褫夺公权
不然我想不出理由要剥夺他的权益
其他人也是@@
作者: dancerumba (dancerumba￾  )   2015-11-05 20:34:00
男性的身体自主权在于要不要发生性行为以及要不要射精啊!夫妻之间还是有强制性交罪啊已不已婚都有这个自主权
作者: conniesu (安静的鱼)   2015-11-06 19:50:00
推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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