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代PO] 要不要留第三胎的严重争执

楼主: Ai (寂寞小狗)   2015-11-03 14:10:18
原本只想用推文
但因本版的超~~伟大版主 删!删!删!删!
推几次都消失于无形
迫不得已 只好用回文
不知道这篇能撑多久~ @@
我很不能接受原文太太的作法
年纪有了 也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
会不知到怎么避孕吗???
不知道什么状况会怀孕吗???
怎么可以像个未成年少女一样 事前什么都没做 事后用堕胎解决呢???
有些人会说
先生也没避孕啊!
对 因为先生对小孩不排斥 他愿意接受第三个孩子出世之后的经济紧缩
所以他不想避孕 还可以理解
但太太既然不想要小孩 坚决不想 那为什么不避孕呢??
明明就是两个人合力创造出小孩
现在一个想生 一个想杀
就有人批评先生不该强迫太太生! 还说先生拿太太当生子工具!
有没有搞错啊!!!
除非先生是强暴太太 使太太无法及时避孕
否则我真得很不能接受那位太太的做法!
但在这个案子 我还是支持堕胎的
因为太太的态度如此坚决
不要小孩 就是不要
你硬是逼着她生(听说堕胎需要配偶签名?)
我不相信她会多爱小孩
反而可能把经济紧缩的事 全怪在小孩身上
明明整件事情 最无辜的就是那个孩子
到最后却是孩子去面对母亲的埋怨 那也太不公平了
与其这样 不然现在直接送他走 可能还比较好.....
ps. 有人说 因为高龄生产很伤身 又有风险 所以可以理解母亲想拿小孩
可是高龄堕胎也很伤身 也有风险啊
更别提像这种根本没有什么医学理由 非杀不可时 很多医生都是不肯做的~
作者: dora08071994 (朵拉)   2015-11-03 14:23:00
现在追究责任要干嘛可以帮忙解决问题吗?
作者: Abbyabbie (got it)   2015-11-03 14:27:00
认同事前要避孕,但原文似乎没有提到是否是避孕失败。
作者: Drkate (Drkate)   2015-11-03 14:39:00
我也觉得不要责怪先生!问题是小孩怎么办,不是有小孩是谁的错。
作者: mepe1018 (mepe1018)   2015-11-03 14:40:00
有时候很好奇~是什么叫意外怀孕~这是可避免的
作者: aizawafff (没有ID)   2015-11-03 14:43:00
让我想到好久好久以前女性性版有篇全程戴但觉得不放心又吃事后的结果还是中奖的…
作者: Legojiang (Lego)   2015-11-03 14:44:00
比方说保险套破裂没发现 之类的意外怀孕@@
作者: peggytsang (乖乖襄儿)   2015-11-03 14:47:00
我认识某家套子+吃药也中,有时就是孩子硬要来啊。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11-03 14:47:00
体内避孕器好像常听到失败,女性比较常见是避孕药
作者: aizawafff (没有ID)   2015-11-03 14:48:00
就 命中注定多个你 ,这样。对有在积极避孕的那真的都叫意外吧
作者: SlimeCat (蓝瞳猫)   2015-11-03 14:49:00
就算是避孕率最高的方式也有1%的失败率 而且明明套子是男生在戴 男生一不小心 就会偏离正确使用方式怎么能说怀孕就是女生的错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11-03 14:49:00
不过也有生很多都不知道是不避孕还是不会避孕= =
作者: dalepp (无)   2015-11-03 14:50:00
这篇也脑补很多啊
作者: ivan0928 (夜思)   2015-11-03 14:51:00
我实在不欣赏你用杀这个字
作者: polkmn (我的小佑佑)   2015-11-03 14:54:00
我是我妈装了避孕器3年还怀上的意外
作者: bluetree0224 (幸福快乐的每一天愿为主,)   2015-11-03 14:59:00
朋友吃避孕药药+保险套还是怀孕堕胎并没有不合法,只要夫妻同意即可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11-03 15:03:00
我比较不爱杀是觉得除了一些不负责任的外,也有不少人是不得不做这样的事情,而他们也不好走出来
作者: btaro (千山我独行)   2015-11-03 15:04:00
优生保健法其实定的很宽松并没有违法
作者: bluetree0224 (幸福快乐的每一天愿为主,)   2015-11-03 15:07:00
另外法律生命的定义根本不是你讲的这样,很复杂懒得写详细,但我国法律是认定24周才算有人权的生命,因此24周后非残疾不得堕胎
作者: SlimeCat (蓝瞳猫)   2015-11-03 15:07:00
前期叫胚胎 对留不住的人来说 你这种说法真的很伤人
作者: bluetree0224 (幸福快乐的每一天愿为主,)   2015-11-03 15:09:00
“六、因怀孕或生产,将影响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这条就是啦,夫妻同意即可每个家庭状况不同,给解决问题的方法胜过事后责骂造成的二度伤害杀个不停,忍不住嘘了,说杀婴儿不是说杀人?真好笑
作者: Abbyabbie (got it)   2015-11-03 15:13:00
怀孕期间称“胎儿”非“婴儿”
作者: hwwang (繁红)   2015-11-03 15:13:00
每个人观念不同,我也不赞同杀这个字。那就是受精卵而已,离人还远的很。怪太太真的是很莫名其妙,会怀孕绝对是两个人的责任。这样说来,先生想要小孩的话,只要尽量故意都不做保护措施,太太只要没坚守好一但怀孕不生就是杀人凶手?我无法接受这个逻辑。
作者: bluetree0224 (幸福快乐的每一天愿为主,)   2015-11-03 15:15:00
说杀婴儿不等于是说杀人,所以婴儿不是人?婴儿也有人权好吗!
作者: Abbyabbie (got it)   2015-11-03 15:17:00
如果先生有意为之,太太的确防不胜防,譬如戳破/刮破套子。怀孕这件事,除非没有性行为,不然都会有机率,可能你针对太太的文句太严厉,没有考虑避孕失败的可能性
作者: zephyr0422 (西风)   2015-11-03 15:26:00
胚胎与婴儿怎么会是一样的?先搞清楚再说杀好吗
作者: ASH2012 (机率就是个赌字)   2015-11-03 15:26:00
(举手)避孕失败,本来想休息久一点再生的,现在快生了。如果打算生完收工,我会选择两方都结扎。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11-03 15:28:00
所以认真避孕却失败的堕胎,就不是你认定的"杀"了?
作者: bluetree0224 (幸福快乐的每一天愿为主,)   2015-11-03 15:28:00
你干嘛帮医生喊冤?本来就要签切结书,不签还会健保局被核删勒,ㄧ整个扯太远。临床上好多家庭有很多难处,不是我们可以想像的,也非能解决的,你可能生活很幸福没看过临床那些复杂的case,何必这样漫骂原po
作者: awed (:))   2015-11-03 15:30:00
请问怀了唐宝宝不愿生下,拿掉叫杀?生下来是生命啊
作者: bluetree0224 (幸福快乐的每一天愿为主,)   2015-11-03 15:31:00
而且胎儿满24周他就是“人”,法律上有人权的好吗!
作者: chouzen12 (丘人)   2015-11-03 15:32:00
你观念有够怪,胎儿不等于婴儿,婴儿也是人好吗
作者: dodoru (jomi)   2015-11-03 15:37:00
原PO家状况很符合 "因怀孕或生产,将影响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你说 "原PO的家庭其实没有承担不起" 这由你来讲很怪承不承担得起不是你认定的,孕妇就是认定承担不起呀承不承担得起不只是经济问题,如果是我会选择不生这第三胎主要因素就是认为影响心理健康和家庭生活因为我觉得有三个小孩很累,会影响生后二十年心理不健康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5-11-03 15:40:00
推楼上~你怎么知道他的家庭一定承担得起?老公认为承担得起但老婆不认为啊
作者: dodoru (jomi)   2015-11-03 15:42:00
家里有三个小孩对我来说也会影响到至少二十年的家庭生活大家都知道要先生认同呀,人家太太也有要去非法堕胎吧。太太不就是已经强烈表达生了第三胎,现实会造成身心不健康不健康和家庭破坏,希望原PO接受现实吗。当然想要给小孩留房子那太粉红泡泡了,是太OVER了一点。但不想要生第三胎损耗太大身体健康是很实际的现实。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11-03 15:49:00
你为何认为你有资格把你不认同的堕胎谴责到死啊?
作者: dodoru (jomi)   2015-11-03 15:51:00
实务上当然是比较可能走向先生去签字囉,他太太又没有说要去非法堕胎,会提出现实不适合再生的理由也就是要签名吧40岁还要怀第三胎,怀完之后还要带三个小孩影响长久身心健康,或许是板众觉得能感同身受倾向太太的理由。
作者: awed (:))   2015-11-03 15:57:00
实际就是孩子太太在怀、在生、在带,不尊重太太?如同未婚管版无法贴近,妳若实际生养带过孩子可能较知甘苦
作者: dodoru (jomi)   2015-11-03 16:02:00
至于没避孕好的责任,双方都有责任,在共同造成的共业结果后,夫妻也已经无从去互相追究为何当初某方没避好孕。要再防范和改善避孕方式也只能在之后了。现阶段就是只能决定去或留,如果我是老公,太太已经一再表示身体状况不好不能再生这一胎,那再勉强下去也很难看。有谁想看老婆这次勉强怀孕,从此身体虚弱体弱多病好几年
作者: awed (:))   2015-11-03 16:07:00
原po太太选拿掉也是最后的不得不,伤心伤身她最痛!不是轻易
作者: zephyr0422 (西风)   2015-11-03 16:08:00
你的确可以谴责他人,但事实是你并不是那位太太本人,只有她最了解自身状况,她的先生来po文也未必把实情全部交代,而你只看表面一方的说法就把话说死甚至谴责,你没有去仔细了解别人的难处就做了结论,给我的感觉很像那些看到年轻人坐博爱座就谴责的人
作者: awed (:))   2015-11-03 16:09:00
老公让我怀孕,承受都我还不准我拿,会超气无法接受,我承担的避孕责任就是接受手术流血伤心。
作者: belleenid (嘟~嘟~ 收到!)   2015-11-03 16:23:00
妄自断言,做这种臆测根本是在伤口洒盐,没办法自主呼吸的算是什么生命,要用到杀这种字眼?
作者: girlo (girlo)   2015-11-03 16:30:00
…那妳吃的所有东西都是生命啊…连妳压死的蚂蚁都是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1-03 16:34:00
我就中过保险套宝宝....所以我杀了这就是你的用词,但我认为身为妈妈做了这个决定,就该尊重妈妈的想法,因为男人总是把生养小孩想得太简单那一年,他几乎都不在家中,我得一打二还要怀第三胎??真是别想了....我可不想产后忧郁带着小孩跳楼这篇原文我有跟上,太太的理由几乎都是绕在先生钱不够上所以这位先生对家庭的贡献看来只有钱,如果他是照顾小孩的好帮手,我倒觉得这位太太会考虑的
作者: SlimeCat (蓝瞳猫)   2015-11-03 16:44:00
推爪妈 看原文怀了第3个不想生,总觉得很明显是带前2个太辛苦啊 那是谁让她那么辛苦不就是上来发文的她老公嘛
作者: dodoru (jomi)   2015-11-03 16:46:00
我觉得到40岁了,不能生第三胎有很多综合因素的考量经济因素虽然我倾向不需要给小孩太多的东西,但两个和三个的负担和考量真的不同,不完全是总收入的问题,不论赚多少钱,多负担一个人的心理压力就是不同,生三个两个人真的要拼到年纪蛮大,收入也不是说一定持续高薪,一眨眼改朝换代光辉时代就已经过去,50岁时三个小孩也才9-15岁嗷嗷待哺。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5-11-03 17:16:00
我觉得检讨他怎么没避孕这样拿掉很过分根本很空泛 = =做妈的选择杀死小孩 也是会有他们内疚跟身体影响的的确他犯了错怎么没做避孕 不过现在外人讲这有意义吗
作者: ivan0928 (夜思)   2015-11-03 17:23:00
"因怀孕或生产,将影响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我以为他们的争执就叫做影响家庭生活。我也认为太太坚决不生你逼她生这9个月会影响她的心理健康。不想生是事实,而这个事实会造成第六点的结果。另外杀是一个很冒犯的字眼,法律上也不是这样用。不要把你个人情绪带上来。人家是做妈的人。已经有两个孩子也很用心栽培爱护,还要每个人都留栋房子。希望你在指责的同时想想人家还是一个好母亲。被你个外人用杀来教训。想必只会得到更多的忧郁跟更快达到第六点这个要件。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5-11-03 17:27:00
我也觉得想为每个孩子留房子这点完全没错 可以让人一人一间 的确 没留也是可以 大概也不会怎样 看他造化可是如果我有能力 我也会希望可以为他准备 不是房子就是金钱 就是让他可以多一些选择这样...如果多生了选择会变少 我也会..有点不愿意因为现在已经生出的两个孩子 本来选择可能每人有这么多 现在如果多一个小孩来分..已生小孩也没有选择权阿就觉得会有点不公评吧...我大概也会选择不生 (以后生够了会去做节育吧) 这篇很值得讨论 但...you know
作者: namie520 (气候好怪啊)   2015-11-03 18:08:00
其实我觉得大家不用那么激动 这个版本来就是公开讨论关于堕胎这种事 本来就有各种看法 有很不能接受的 也
作者: polkmn (我的小佑佑)   2015-11-03 18:09:00
同楼上 大家太激动了
作者: namie520 (气候好怪啊)   2015-11-03 18:09:00
有觉得生出来之前都是妈妈作主就好的 本来就不可能取得一致的看法 也不必彼此争取认同 或扯什么自主呼吸...是哪个胎儿会自主呼吸啦~ 连生出来都有好些得靠仪器呢总之就是各人有各人想要的生活 有人愿意为小孩牺牲 即使他不在预期之内 有人不想 所以不要孩子 要自己的生活 这不就结了? 重点不是钱够不够 钱够就不可以拿?也不是老公帮不帮 即使老公体贴 还是有人不想生 重点只在 我就是不要! 不是吗? 但就现实来讲 若原原PO夫妻无法取得共识 就是无法合法堕胎 所以大家才要说服原原PO让堕胎有可能 若原原PO连这都承受不住 大概也受不了养三个孩子的压力吧! 其实原原PO就像AI 觉得那是生命 才会说那是他们家老三 他太太就像其他人 觉得那只是细胞大家只能祝福他们能够取得共识 谁都不用脑补他们的状况一直争某些字眼 其实没有什么意义 因为出去大众还是两种看法都有 谁也不可能说服谁 所以真得不用争了啦~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5-11-03 19:00:00
说到我就是不要的,上次那个不就真的拿了第一个,却被老公卢出第二个,最后却毁了自己的婚姻
作者: yyhy (凹乌)   2015-11-03 20:17:00
以这标准 医学上的减胎也是你所谓的杀了...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5-11-03 20:20:00
其实他认为杀我也觉得不用争太多,只是想提一些可能的状况说到减胎让我想到,人工受孕变成受精卵,但还没植入母体的算是?
作者: sunnyborage (阳光琉璃苣)   2015-11-03 20:53:00
即使妳用词没错,但明明可以贴心一点,却刻意要强调此用词,其心可议。妳有妳要传递的理念,但也请体谅那些经济或实际情况有困难的妈妈,并不是要刻意致孩子于死。有时生下他来才是残忍,才是罪。一直提那个字,让那些曾经的母亲难受,有何用意呢?母亲考量到其他两个孩子,做出周全的决定,勇于承担与负责就好。我倒是厌恶那些没勇气没魄力,生下就丢著给别人甚至不管的父母,那才是可恶。还有拜托妳别再强调那个字眼了,有一本故事书叫“用爱心书说实话”,妳可以看看。用爱心,说实话。
作者: belleenid (嘟~嘟~ 收到!)   2015-11-03 21:37:00
sunnyborage,不能赞同你更多了!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现在)   2015-11-03 22:20:00
跟原原PO一样出一张嘴
作者: namie520 (气候好怪啊)   2015-11-03 23:03:00
我是觉得大家不用激动 出去社会上 这两种看法就是都有但仔细看有些推文内容 我其实有点好奇 如果大多数人的眼里 胚胎只是母体细胞的一部分 那就理直气壮地说 我就是想去掉些细胞 不用你多事 也不必你认同 这是我的事 你少管 不就好了! 又何必强调作母亲的一定非常伤心、作父亲的肯定都出张嘴、什么也不分摊、他们家经济大概没办法越说这些 反而越显得 你是因为这些原因才认同堕胎 那如都没有呢? 负担得起 也没很伤心 就是不想要 不想改变生活 大家是否就不那么认同了? 其实这些议题都是很可以讨论的 比单论某些字眼如何如何 更有意义~恩 躲在这推文里写这些 看到的人怕也不多 我另起文好了
作者: chivast   2015-11-04 09:15:00
人生本来就会有意外,原波夫妇也在努力沟通处理了,反而这篇没啥意义
作者: mavisQ (cheshire cat)   2015-11-04 09:17:00
就怀了啊 现在讲这个有意义吗
作者: melisay (vici)   2015-11-04 12:08:00
那讨论这些也没意义了阿 反正那是他们的事
作者: EurekaJet (Eureka)   2015-11-04 17:40:00
拿孩子跟爱不爱小孩是两件事喔!有时候是考量到现有的孩子和自身的能力。不然,有了就要生,把生活搞得忙碌无力凌乱,这样叫好?
作者: JayceLai (深红)   2015-11-05 15:08:00
为什么怀上了就都是女方的责任...
作者: linche (伏特加)   2015-11-06 16:03:00
如果妳40岁还会想冒生命危险去怀第三个?更别提到60岁前都还要照顾养育小孩,过度指责别人前有没有想过他们现实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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