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Guamvacation 警告并记点一次

楼主: bencheming (斑鸠明)   2015-05-14 21:20:26
经当事人检举

#1LItrYOi (marriage) [ptt.cc] Re: [心情] 关于坐月子的费用.....中推文
推 Guamvacation: 遇见同性就战,遇见异性就钓,好像在看动物频道 05/09 00:32
推 sesee: 见到异性就钓? 钓什么请说清楚喔 这可大可小 05/09 00:37
→ sesee: 讲得好像这篇文是我发的似的 G还真敢讲.... 05/09 00:38
推 Guamvacation: 12:03 各人造业各人当。哼。 05/09 00:45
→ sesee: 哦 原来是钓鱼的钓~ 不检讨自己无的放矢乱放炮一下吗? 05/09 00:46
推 Guamvacation: 肮脏污秽,不齿至极。 05/09 00:52
推 sesee: 哦 你这句话要小心了喔! 05/09 00:53
→ sesee: 乱泼脏水的个性似乎没有改进的迹象... 05/09 00:54
推 Guamvacation: 哼,不齿至极! 05/09 00:54
→ sesee: 给你点时间说明一下肮脏污秽在哪 05/09 00:54
推 Guamvacation: 你要怎么想是你家的事,我表达我此刻的感受,与你无 05/09 00:56
→ Guamvacation: 涉! 05/09 00:56
推 sesee: 那我只好请别人要求你说明了 05/09 00:56
→ sesee: 指着我说肮脏污秽会与我无涉? XD 05/09 00:57
推 Guamvacation: 你实际上怎样谁晓得,肮脏污秽是我的不舒服的感觉 05/09 01:02
推 sesee: 不用跟我解释了 05/09 01:02
推 Guamvacation: 你要怎么证明你与我的感觉有涉? 05/09 01:04
虽无明确指摘对象,但观其前后推文及脉络,仍可推论涉及特定对象具体,
并有谩骂的意涵,然情节尚未严重,故仅已以警告处分。
Guamvacation警告一次,并记点。
以上~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5-05-14 21:37:00
多哪两个字母?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5-05-14 22:15:00
其实Jarry也不能算错,因为他是说连24个都写不出来而不是说英文字母只有24个
作者: aqwe (乱世小书僮)   2015-05-14 22:18:00
写完AB 就忘了
作者: niniing (妮妮ing)   2015-05-14 23:29:00
少了 IQ
作者: cvnn   2015-05-15 00:09:00
ET 搭飞碟 飞走了
作者: ice0110 (ice)   2015-05-15 00:32:00
才警告?
作者: yangxh (可可)   2015-05-15 00:32:00
MC一直不来
作者: mayaangelo (leave me alone...)   2015-05-15 08:07:00
24个的是比利吧.....
作者: absor (竹报平安)   2015-05-15 11:18:00
骂人"肮脏污秽,不齿至极"不算严重?
作者: bwl (孤独不等于寂寞)   2015-05-15 12:30:00
G大下次这样说好了:“你干贝你鱼翅你鲍鱼~~你龙虾!!!”
作者: skytowerlll (东尼)   2015-05-15 12:34:00
有点奇怪,单看这里的前后文,觉得是表达个人感受阿就算真的是对特定对象表达个人负面感受,要构成"谩骂"的程度似乎也不到. 而且是要证明他有这样的意图,而不是要G自己证明自己没这个意图吧?
作者: absor (竹报平安)   2015-05-15 14:28:00
所以就是说"我不是骂你是XXX,我是说我感觉你是个XXX,我只是在陈述我心中的感受而已"这种概念吗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5-05-16 22:16:00
不觉得骂到谁。事主本身发文很酸,也可以检举的吗?
作者: absor (竹报平安)   2015-05-17 01:44:00
觉得酸当然可以检举啊。至于说"肮脏污秽,不齿至极"还不觉得是在骂人,那我想我们受的教育可能很不一样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5-17 23:02:00
有些媳妇大概不介意不实地被说在网络上钓男人,也不介意被说肮脏污秽吧被说媳妇版不是没原因的,某些人的确劳苦功高啊 XD
作者: skytowerlll (东尼)   2015-05-18 12:59:00
不是说负面词语就一定会构成谩骂的.absor大 你如何证明他是恶意且毫无理由的在谩骂,而不是就事论事,在表达自己想法而做讨论?所以我说问题在于要举证的是"检方",而不是"被告"就算他耍无赖,或是刻意运用文字以修饰和掩藏谩骂的本质. 以结果来看,就是谩骂是很难界定出来的阿.讨论谩骂与言论自由. 应该与媳妇心结无关吧
作者: absor (竹报平安)   2015-05-18 18:07:00
因为我不是念法律的,所以是真心的在请教,sky你是真的认为这不构成诽谤??刑法301条的条文没有提到要检方举证啊还是看sesee版友有没有要打到02-27661919侦九队问问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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