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同婚通过后:不同性倾向,对婚姻与家庭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20-04-14 00:07:58
同婚通过后:不同性倾向,对婚姻与家庭的态度有何差别?
by 台湾商务印书馆 2020/01/05
同婚合法化后,不同性别认同或性倾向的人,对于婚姻与家庭的看法有什么不一样吗?
我们可以更直接地来比较美国同志与异性恋对于婚姻、家庭生活的态度。在 2002 年,
美国政府的美国国家家庭成长调查( National Survey of Family Growth )调查了超过
12,600 名年龄介于 18 至 44 岁间的男女,问卷包含了无数关于生育与育儿的问题,也
问了态度与性倾向的问题。
图 5.2 按照四个族群:异性恋女性、女同志与双性恋女性、异性恋男性、男同志与双性
恋男性,比较了受访者对于婚姻、离婚、亲职、性别角色之表述的同意比例。
图 5.2 的数据突显了几个重点。半数异性恋女性与三分之二的异性恋男性同意“结婚”
比“一辈子单身”来得好,但是只有三分之一的男女同志与双性恋同意这个说法。这种巨
大差异也不让人意外,想想在 2002 年,美国当时是不允许男女同志与双性恋结婚的,同
志唯一能够结婚的途径就是跟某个异性结婚。
然而,在其他关于婚姻与生育的表述中,最明显的特征是同志与异性恋者的相似程度。尽
管同志的观念没有异性恋的那么传统且差异相当小,在家庭议题上,大多数同志与异性恋
意见相同的程度也很高。
每一个族群都有约半数的人同意“当一对伴侣似乎再也无法解决他们的婚姻问题时”,离
婚“是最好的解决之道。”;每一个群组都有过半数的人都同意“非婚女性有小孩是可以
接受的”;而很少人同意“年轻伴侣如果没有结婚就不应该同居”:几乎所有人都同意“
尽管为人父母的成本高又辛苦,但回报是值得的。”
从图 5.2 最后三行来看,提到关于性别角色的态度时,同志与异性恋的回应也很难分出
差别。
几乎是人人都同意“就与家庭主妇一样,职业母亲也是可以建立温暖和安全的亲子关系”
——虽然异性恋男性同意这点的可能性是最低的。在这个年龄层不论是哪一组,有不到三
分之一的人同意“男主外、女主内”,而在每一组间,有介于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的人同
意“一位男性花许多时间与家人相处,比自己的事业成功更重要”。
调查资料与我的访问皆显示,荷兰与美国的男女同志与异性恋对于婚姻有共通的了解。不
论是哪一个群组作为现代的婚姻之镜,已婚的同志与异性恋伴侣都能以此为借镜。
认同:从异性恋的角度
我们也可以更直接的从异性恋如何看待同性婚姻来下手。先从应用最广泛的文化接纳度衡
量指标来看,受访伴侣认为荷兰大众现在普遍认同同性伴侣可以结婚的观念,而民意调查
也证实这样的看法。
2003 年,欧洲盖洛普民调发现 80% 以上的荷兰受访者同意欧洲各地的同性伴侣都应该可
以结婚;支持婚姻平权态度上,荷兰仅次于丹麦。所有给予同志伴侣结婚或注册伴侣制的
欧洲国家的多数意见也与欧洲调查结果相符,唯例外是捷克共和国与英国,前者分歧很平
均, 50% 的人同意,而后者是 47% 的人同意。
然而,就连在自由开放的荷兰,依然有小股的反抗势力在僵持。
穆斯林居民与移民人数愈来愈多,能见度也愈来愈高,最明显的紧张局势就与他们有关;
有些人抱持着保守的宗教观点,认为同性恋败德,且几乎所有受访的荷兰男女同志都提到
此紧张的政治情况。我住在阿姆斯特丹的时候,有人发现当地一座保守清真寺在发一本手
册,内容鼓吹将男同志从高楼上推下去,激起男女同志抗议示威的激烈声浪。
但是移民一事也激起了新的婚姻论战,揭示同性婚姻被接纳的程度。
摩洛哥和土耳其移民或子女结的婚约有半数都是“移民婚”( migration marriage ),
他们的配偶是来自荷兰裔伴侣的原籍国,这样的模式引起了新一波关于移民融入问题的担
忧。
荷兰的政治人物都用是否能接受同性婚姻作为试金石,就连保守派都是(大概就因为是保
守派所以更是如此)。中东或亚洲来的准移民现在都必须观看呈现荷兰生活的 DVD (当
中包含了同志婚礼的画面),接着还要考试——问题还包含了同志婚姻是否合法。
显然的,这样的目的是想确保这些想在荷兰生活的移民认识这个国家的文化,或许也可藉
此排除那些无法接受同志平等公开放闪的人——至少也可以提醒他们同志享有平等的权利
,荷兰也期待移民尊重他们。
关于移民的争议让人清楚知道,政策制订者并不想为了让移民在文化方面感到更自在而淡
化或重新考虑同志婚姻议题,但这项政策造成移民限制的结果可能性更高。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荷兰穆斯林都反对同志婚姻,但是在移民或穆斯林居民间是很少真的
去讨论同性婚姻。
荷兰的同志通常也会快速指出反对同志婚姻的态度并不只限于少数族裔,规模更小的保守
基督教团体在荷兰已经存在很久了,我访问的某些伴侣指出这些团体是荷兰人反对同婚的
例子。然而,民意调查显示这些反对同婚的势力很小,虽然有时候他们能见度很高。
只不过,关于同志伴侣是否会在某些方面改变婚姻,广泛层次上的大众认同并不足以回答
这个问题。异性恋的结婚行为看起来并没有因为同婚或伴侣权而改变,这点可能也不足以
回答关于婚姻制度变化的问题。
我反而要用同性伴侣与异性恋的互动来评估,异性恋到底要多费劲才能把同性伴侣纳入他
们的婚姻观里。
本文摘自李.巴吉特的《侣途:同性婚姻上路后,这世界发生了什么?》。由台湾商务印
书馆授权原文转载,欲阅读完整作品,欢迎参考原书。
https://womany.net/read/article/2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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