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同婚合法不是终点 社会对话走出迷雾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7-06-28 22:30:18
同婚合法不是终点 社会对话走出迷雾
中央社 http://m.cna.com.tw/news/aopl/201706260412.aspx
2017/06/26
用爱跨越荆棘-同婚路起步走专题(中央社台北26日电)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
宣布现行民法违宪,必须在两年内修法或制定相关法律,让同性可以结婚,台湾迈向同婚
合法化旅程,看似抵达终点的路仍有迷雾。
全球许多反同婚团体的主要诉求,就是认为承认同婚等于违反传统家庭价值。法国天主教
家庭协会(AFC)主席安德瑞斯(Jean-Marie Andres)说得很直接,“我对社会承认同性
恋的生活没意见”,但“问题是他们选择‘婚姻’这个字,强迫我承认他们经历的和我经
历的是一样的东西,但我不这么认为”。
同志为什么想要婚姻?
法国两个妈妈的家庭玛莉亚(Maria)和咪咪(Mimi),两人相伴超过30年,就像许多抱
持不婚主义的异性恋一样,她们年轻的时候,不觉得有必要结婚。
但随着年华渐去,玛莉亚开始担心有天离世,遗产无法顺利交到孩子手中,从现实面考量
,开始有个念头,就是“也许我们会结婚吧,好让我们一起构筑出来的东西不会散失”。
同样也是同志身分、美国加州众议员罗达伦(EvanLow)坦言,“你的身分是伴侣还是配
偶有很大差别”,不论在领养小孩、医院探病权利,甚至在纳税义务方面,在美国有州税
和联邦税,如果联邦政府承认同性婚姻,州却不认同,报税的方式就会有差别。
罗达伦认为,拥有合法的婚姻关系非常重要,因为法律之前人人拥有平等权利,这和宗教
信仰是不同的。
美同婚虽合法 社会内部暗潮汹涌
与法国承认同婚脚步相近的美国,由于各州有各州的法律,情况比较复杂,即使经过了
2013年与2015年最高法院判决,保障同性婚姻已是美国法律,但有些州依然反对同性婚姻
,继续上诉抗争。
2015年肯塔基州书记官戴维斯(Kim Davis)以个人信仰为由,拒绝签发同性恋人结婚证
书,虽然她被联邦政府拘押,却一跃成为反对美国新制的数百万人心目中的女英雄。
美国同婚议题,始终在内部抗争翻腾,不同于法国从大规模游行转而冷漠对抗,美国对抗
同婚合法的反对势力相当强悍直接。
罗达伦(Evan Low)说,同志常常面临非常多困境和挑战,前美国总统欧巴马就任前,美
国同性恋不能结婚、不能从军、不能捐血,很多州也禁止同性伴侣领养小孩,直到现在,
还有25州可以解雇同志员工。
他认为,这就好像因为身为女性而被要求离职、因为亚裔身分或是身体残疾而被解雇,这
些都是不平等,如果外界能够这样换个角度想,就比较能理解同性恋团体想要争取的是甚
么?
全球平等协会 (The Council for Global Equality)主席布隆莱(Mark Bromley)表示
,美国经过多次同婚诉讼与公投失败,还是要站起来,继续与社会对话,因为不去认可与
保护同志家庭,会为同志在学校里的孩子们带来更多污名与歧视,为了这些家庭与他们的
法律权利,婚姻平权必须向前。
修民法或立专法 台湾挺同反同撕裂
立法委员尤美女,30年前替祁家威被控散播爱滋病毒案辩护,她提出的“婚姻平权民法修
正草案”,在2016年12月首次通过立法院委员会初审,不只写下台湾、更是亚洲的第一次

这项草案主张修改民法第972条,将“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改成“婚姻应由
双方当事人自行订定”。
包括尤美女在内的多位立委主张,只要修改民法亲属编的总则,同性配偶该享有的权益和
义务,皆可比照异性恋,不需逐条检视、修改法律,是最简单的作法。
尤美女主张,在修改民法总则的架构下,同性配偶可当然享有继承权,以及医疗法、劳动
基准法和民事诉讼法等各方面权利,一步到位,解决台湾同志族群当前面临的困境,但社
会反对声浪不断。
不过,信心希望联盟主席雷倩则认为,今天如果只处理同性关系,不处理子嗣的话,当然
就是成年人的选择,你可以平等来处理,一旦要处理子嗣问题,无论是人工生殖、代理孕
母,或者是收养,跟异性的婚姻产生子嗣的方式,实质上是不同的。
她认为,用专法来处理实质的不同,不应该狭隘的把它看成是歧视。
(e:这位假装异性恋夫妻都没有人工生殖也没有收养的)
欧美同志成家路 用时间换平权
随着大法官释宪案出炉,修民法与立专法之争更加白热化。在同运先驱祁家威争取同婚30
年,国际间有23个国家承认同性婚姻,其中21国是先有伴侣制、才通过同婚制,显见各国
有不同的民情与立法背景。
以全球第一个承认同婚合法的荷兰为例,1979年开始有限度的保障同性伴侣权益,1990年
,荷兰有3对同性伴侣要求结婚,被荷兰最高法院拒绝,但当时的法官在判决意见中,首
次建议国会研拟相关法案。
1998年,荷兰通过伴侣法,意即不论同性、异性都可申请合法伴侣关系,一直到2000年底
,荷兰国会终于通过同性婚姻法,成为全球同婚合法先驱,2001年4月1日,同志恋人终于
在前阿姆斯丹市长柯恩(Job Cohen)见证下举行婚礼。这段路,荷兰走了超过20年。
比利时有七成人口信仰天主教,众议院于2003年以91票比22票,压倒性通过同婚法案,成
为全球第二个承认同婚合法国家,但有关亲权部分,同样在比国内部引起不少争议,因此
迟至2006年才相继通过领养相关法案,比利时的同志平权之路,并非一步到位。
再看看全球第14个同婚合法国家法国,对同性婚姻保障也是采取渐进式。1999年,法国国
会通过“民事互助契约法案”,让法国同性伴侣享有一般配偶的法律保障,只差无法收养
子女,一直要到2013年5月18日,法国通过“全民婚姻法案”,同志才真正能“成家”。
法国承认同性婚姻法律地位4年后,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的权利尚未完全平等,今年6月24
日巴黎同志游行庆祝40周年,主题之一就是争取开放女同性恋者适用人工生殖。
同婚路非同志议题终点 台湾挑战才开始
要达到真正的平权,路途遥远,知名性别研究学者、比利时自由大学社会学中心助理教授
派特诺(David Paternotte)表示,要化解同婚议题的冲突,社会沟通重点应该要着重在
让反同人士了解,“同婚并没有夺走任何人的权利,只是给予先前那些无法享有权利者权
利。”
罗达伦曾经这样形容,介绍时,称呼“朋友”还是“女朋友”,“伴侣”还是“太太”,
都是循序渐进的,因此他认为,争取权益要慢慢来,就像100年前女人不能投票,现在有
了妇女权益。
举例而言,法国2013年同婚法案通过时,虽遇到强烈反对意见,但民调显示,目前支持维
持这项法规的法国人超过6成,且逐年增加。
同婚步调相近的美国,趋势也类似,盖洛普(Gallup)民意测验中心5月的调查显示,支
持同婚比例达64%,相同民调在1996年,仅有27%。
荷兰、比利时、法国与美国,不同的国家、迥异的文化,通往性别平权道路都不平坦。台
湾离同婚合法只差一步,顶着亚洲第一的光环,未来2年的社会对话至关重要。
看似终点的路,却又是另外一个转折,台湾挑战才刚要开始。(记者廖汉原、唐佩君、张
克怡、曾依璇、张欣瑜、张雅婷、王怡文、简育琦)1060626
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2017-06-28 23:36:00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7-06-29 02:12:00
整篇都在叫我们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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