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又一国弃守专法 法务部勿陷小英于不义

楼主: hgfck   2017-03-03 10:39:22
自由开讲》又一国弃守同性专法 法务部勿陷小英于不义
https://goo.gl/EblDrE
同学阵洪国峰
本月开始,芬兰正式废止2002年施行的同性伴侣法,实施性别中立(gender-neutral)的
婚姻法,不分异性恋同性恋皆一体适用新法,相当于台湾婚姻平权推动团体诉求的修民法
。全球二十几个曾经先施行过同性伴侣专法的国家已陆续将之废止,改为权利义务平等适
用于异性恋与同性恋的婚姻平权法制。若法务部继续坚持拷贝各国失败经验、推动同性专
法,使选前婚姻平权的承诺遭到打折,恐伤害蔡总统的信用。
法务部从去年就多次表示将提出同性伴侣专法,后来虽改口尊重立院,但仍砸下七十几万
委托清大执行同性伴侣专法的研究案,从来不把修民法纳入选项内,形同先射箭再画靶。
甚至以最近网络媒体揭露的专法版本来看,法务部还打算要求同性伴侣书面约定一方为夫
、一方为妻,让民众傻眼。知名部落客好色龙引用外国漫画,把异性恋喻为一组刀叉,同
性恋喻为一双筷子,刀叉若去问那两根筷子谁当刀、谁当叉,无疑是对于异文化的不尊重

此外,以同样制定同性伴侣专法的德国为例,因为同性伴侣与异性配偶适用不同法律,所
以每遇到一种权利义务的争议就要诉请判决,导致有超过三百个案件堆在法院,德国联邦
宪法法官(相当于台湾大法官)Susanne Baer 就表示,德国的伴侣法并不是好的立法范
例,不论在政策上或是技术上,一步到位都是比较好的选择。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也在同
婚公听会上明确表示,“在立法院提出的4个修正版本当中,以尤美女委员的修法版本造
成的冲击较小,相关条文变动少,在立法技术上也比较方便可行。”
照世界趋势来看,台湾通过同婚是迟早的事,现成的立法院版冲击最小,若弃之不用,硬
推修法工程浩大、耗资甚钜的同性伴侣专法,恐有绕远路、浪费国家资源之嫌。“在爱之
前,人人平等;我是蔡英文,我支持婚姻平权。”这是蔡英文选举前的承诺。法务部做为
行政部门的主管机关,应贯彻执政者的承诺,莫让小英信用蒙尘!
作者: c810107 (萩)   2017-03-03 11:19:00
作者: ACTW (AC)   2017-03-03 11:24:00
作者: my7752 (大狗狗)   2017-03-03 12:25:00
作者: pan0800 (pan)   2017-03-03 12:27:00
同一则新闻法务部解读是 你看都是先专法啊!哪有歧视 ==
作者: slothbear ( .)   2017-03-03 12:32:00
作者: rtg193 (笨蛋)   2017-03-03 12:51:00
作者: nobutton (不要戳肚脐)   2017-03-03 14:14:00
作者: usgsally   2017-03-03 14:48:00
作者: maybemore (tj)   2017-03-03 19:29:00
推 先专法个头 人家是知错能改 法务部有够烂跟马时期的法务部有差吗= =
作者: pan0800 (pan)   2017-03-03 21:00:00
政务次长还是同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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