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英宣伤了脚的那天,指著玻璃展示柜问:“都看得到,为什么还要上锁?”
“……我也是这样问常蘅。”
常蘅说,我不想让妳予取予求。
廉英宣看着照片,操场上高中时代身量相当的两人在人群中特别醒目,脸上都带
著自信,常蘅很瘦,肤色白得像整天躲在书堆,目光中慧黠与矛盾尽萃入里,客
套而有距离地笑着,让人看不进灵魂。
蒲绯身上有她独特的英气,浅浅而漫不在乎的笑容,像古典的女人在颈下随意扎
束发尾,浏海随风飘拂,虽然视线低垂,却明显比她们初相遇时要更神采飞扬得
多。
其中有几张在室内,林榭嘉、常蘅、蒲绯三人轮流合照,廉英宣指著其中一张说
:“妳们笑得很甜蜜。”
“那是高二的时候,在这里拍的。”
“常蘅住过这里?”廉英宣仔细比对照片里的背景,客厅的布置似乎变动很大。
“住过几次,她每两个星期都要参加中研院的生物培训,我偶尔陪她来。”这房
子是蒲绯的姑姑去世之后留给她的。
“妳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蒲绯哑然失笑:“谁说我们曾经在一起……”
常蘅说,她从来没打算和她在一起。
“我们感情最好的时候,就是在高二,伏在窗口的小高中时代。”
“我喜欢看她在校刊里提到我,喜欢看她在镜子前研究自己,喜欢看她被仰慕她
文采的人包围,我真的没有太多嫉妒,因为他们不得不这么做啊。”
“常蘅没有对妳动心吗?”
“我想很可能是有的,我常常还没开口,她就抢一步先回应我。但是,这也可能
是她暗示我,不要说出口。”
而蒲绯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太迁就,然后从此错过她。
蒲绯心想,当年的两人,若是有勇气大胆说爱,会有一个她们都可以接受的结局
吗?
“我们会在下课跑去榕树下聊天,必须离樟树远一点,因为樟脑会让她头晕,假
如樟脑吸多了学理上是会溶血性贫血的,跟直接吃蚕豆一样。”
“写了很多信给彼此,对方在的时候,不在的时候,想什么、不想什么……将来
的老去的,什么都写。”
写信。看了电影《阮玲玉》之后,常蘅开始喜欢用钢笔写字。
常蘅说,铱是硬度高且耐磨抗腐蚀的稀有金属,“钢笔又称万年笔喔,铱点坚固
得可以写很久很久,保养得好,偶尔维修,说不定可以写一辈子。”她认为使用
钢笔有一种和历史接轨的迷人滋味,很反对所谓钢笔已经被淘汰的说法。
不爱 Montblanc,也不爱Parker这些欧美大厂粗犷笔款,她说日本制的笔规格适
合汉字。她还喜欢收集各种红色墨水,正红色、桃红色、樱红色、砖红色、萤光
红、胭脂红。
某一天开心地说她托人买到了 Louis Vuitton的限量红,她说墨水好珍贵,要专
门拿来记录对蒲绯的心情,那款墨水鲜艳得像血。
常蘅说,粗笔划代表心脏打出大量的血,细笔划代表贫血,为什么会有这些变化
呢?
“因为妳让我心跳时快时慢啊蒲绯。”妳喔妳喔,总笑得很好看,很讨人厌。
常蘅的笔袋里随时保持超过十支以上的钢笔,样式偶尔会换,有次嫌弃一支用不
惯的书法尖,反而蒲绯使得顺手捡了去用,蒲绯在里面上了英国墨水 Diamine的
China Blue回信给她,常蘅特别喜欢这一抹蓝发色再褪变的过程,瓷器蓝,太具
有代表性。
“啊,要是再淡一点就好了,再淡一点,会更美。”常蘅深表可惜,有一次说著
说著,居然目眶含泪。
“不祥。”蒲绯说,阮玲玉用钢笔写完了遗言后与世长辞。
“然后我们唸书,一边谈关于女性主义,关于社会,关于台湾的历史,互相成为
帮对方整理思绪的对象。”
“我们比段考分数,赢的人答应输的人一件事,因为输的人很可怜啊,怎么会是
输的人吃亏呢。结果擅长的科目各半,有时候老师不透露分数就会很苦恼,少了
借口相约著一起去完成什么。至于体育成绩我们都一样糟,献丑不如藏拙。其实
她小学和我们两个同校,是国乐班的,只是一直到高中才知道。”
“蒲绯都没有人追吗?”
“英宣高中是读女校吗?”笑着反问。
“嗯。”
“那妳一定知道,她们的爱慕成份多少是基于崇拜。但是我和常蘅不同,我们是
看进对方心里的,虽然后来她说,我对她,认识浮浅。”
认识浮浅。
为了让蒲绯真正地对她“认识浮浅”,常蘅为此做了多少改变呢?
“妳们之间有过甜言蜜语吗?”
“常蘅的情话,像是结在山巅要妳峰回路转去摘采的果实。”又甜又冒险。
她记得每一句常蘅说过的情话,很隐晦,她全都听得明白,但是常蘅要她假装不
懂。“蒲绯,哪一天假如要死,我希望死在妳的手里。”常蘅偶尔会带着浓浓的
忧郁这样问她。
“我怎么舍得?”
有次,常蘅信里这样写着:
“我想要去鬼吼鬼叫而不被侧目的地方。
总有一天我会找个人最多的聚点,上衣脱光雇用一个无情冷血的杀人狂,
绯,可以是妳吗可以吗?
撕开这层皮肉,把肋骨一根一根向外扳断,这样心脏就不会自怜无翅可飞,
这样,在当下鬼吼鬼叫就是绝对的天经地义了,我以为那才是狂欢。
我是不是天生的自毁狂?还早啊,幸福还没用光光,留下一点零头,
可以再生再生再生吗?
撒旦经济实惠,上帝坐在头等舱,我买不起啊,我撞不开途中一顶顶礼帽,
我打翻一整盘惊慌失措的污秽刀叉,别人的唾沫都要腐蚀我,
我扯下连成一气的窗帘裹住脸孔,死命往前冲,
他们一个接一个在背后无数双手拉我,说不对,妳回来!妳跑错了方向!
绯!救我!
救我,再毁灭我。”
后来在解剖课,眼前都是脊椎、头、心脏、骨头、韧带、血管,是啊谁没有呢,
而她想到的是常蘅。
但是她并不想解剖常蘅,那意味她们已经永别,她喜欢的是活生生的会讲话会嗔
怒笑骂,会要蒲绯别一直看着她,眼里都还有明显情意的常蘅。
“蒲绯,妳爱她吗?”
“我不爱她吗?”
常蘅说自己常常作梦,喜欢记录下来给她看。
她说,她梦里有个美丽洞天,时时梦到。
是一个岛屿的海角,要穿过一条陈旧失修的褊狭老路,翻过一片没有穷尽的肩高
围墙,恰好可以目睹夕晖的渐层金黄色染上无边无际海平面,照耀得瞇起双眼。
她会坐在悬崖上,像个桌历一样撑起自己,荡著赤脚看海,世界是有颜色的,也
有风,光影浮掠,也有海的味道,浪浪生动,只有她伶仃宁静,欲望获得饱满,
且无有时间的催挤。
眼前的所有如同一件精心缝织的天衣,要耗去一辈子的时光细细体会,她的眼球
转动得很慢,任移一吋都美不胜收。在这片净土她不曾有一次回头,从来也不晓
得背对着的是怎样的光景,她总会看得出神,遗故忘乡也毫不挂念。不会有船来
的,她有预感,且无数次实现,也不会长出一棵被需要的树,举目无双的人不赏
花,便没有花,也没有蚂蚁和泥土松动的痕迹。昏昏欲睡的眼皮已经很足够了。
她对这个梦境充实地付出爱与微笑,但是却没办法携手任何人一同待在那里。
高三上,常蘅开始远去。
从积极找人分组,从午休先一步被人约走,从放学的留校晚自习不再去补习班。
带着一干承诺,掉臂不顾。
常蘅曾说,将来一起参加社会运动。结果后来,专门收容痲疯病患的疗养院被迫
拆迁、增修动物保护法、声援千障、反危险核能、反媒体垄断,一直到最近的反
黑箱,大大小小抗议游行,全部都只有蒲绯一个人走在街头。
有时候蒲绯会忍不住怀疑,若她和常蘅并没有决裂,常蘅真的会愿意投身这样的
场合吗?
其实她们对国家主权意识是有歧异的,常蘅认为台湾是一块没有自我的小土地,
不应该放弃古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砥柱,例如她最喜欢的诗人余光中的新诗〈乡
愁四韵〉,她极为向往的那些长江水、海棠红、雪花白和腊梅香。
“矫情,想要辣妹香,根本就爱女人嘛。”廉英宣突然插口讪笑。
“英宣……”蒲绯扶额失笑。
“好啦妳继续讲。”
常蘅的中文底子太好了,在某个领域站得愈高或愈有天份的人,自然会特别捍卫
他们被赋予的价值,她甚至斤斤计较地强调出台湾的国语是以北京音为基础规定
出来的,张爱玲的国语跟蒋经国差不多,白先勇也是偏大陆国语的,朱天心朱天
文如何使用正统的中文,诸如此类。
而蒲绯只是单纯认为,就算住的是残砖破瓦,她也会珍惜让她遮风避雨的地方,
屋顶漏水就修补,外人吞略就抵御,更别说台湾在她心中是这么丰富多彩。她们
之间所没有达成共识的,就是外人的定义。
而后蒲绯发现,自己就是常蘅眼里看不到的,所谓拥有“领土的自我”精神的存在。
话题很敏感吗,那又怎么样呢?
常蘅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和她决裂的,她们甚至没有机会为此发生争执。
何况她是改变得那样快。
还有同志大游行。同志,几乎是常蘅最忌讳的词,仅次于爱滋病。
并没有多余的自卑或疑惑,蒲绯几乎在确定自己对常蘅的感情时,就接受了自己
是可以爱女人的。
蒲绯第一次认识爱滋病是在生物杂志里,说 HIV是反转录病毒,产生怎样的机制
、破坏Helper T Cell 的过程等等,有很巨大占了整个版面,蓝色红色配置的、
吸盘似的病毒模型,旁边还有卡波西氏肉瘤病人的图片,老实说她并不害怕这类
吓人的画面,她跟常蘅说,幸好何大一发明了鸡尾酒疗法,结果常蘅皱着眉头说
:“爱滋病是同志的事。”
蒲绯楞了好久。
当然那时候的她们还没有太多相关的知识,足以捐弃成见,明白爱滋的传播途径
和得病的性向比例方式等等。让她不可置信的是常蘅的语气,见外得好像直接宣
告了自己“不是同志”一样,蒲绯的心因为她鄙恶的表态狠狠抽痛了一下。
是如何克服种种挣扎,让蒲绯在最后一次园游会全校都聚集在操场的时候,随着
她穿堂越廊回到教室,在她面前央她听完这一段话,她几乎全忘了。
“常蘅,我,发现我对妳的在意超出了我原本的想像,已经到了无法不去正视的
程度。”
“遇到妳是我此生太大的一件事,我无法说明。如果说,我对一个人的在意,可
接受的范围是这样,”蒲绯在纸上画了一条线段,“那,我对妳的在意,已经超
越它了。”她延续著那条线,竭尽所能地拉长,直到纸张没有更多空间衔接。
“妳的网志我都看了,我知道妳也是。”
她不愿再做一面镜子,天天让常蘅对着自己剖心掏肺,心上的裂缝生成唇线,逼
得她不得不开口。
常蘅望着她,眼里情绪太多了,最明显的可能是恨,眼里都是,可能心里也是,
冰冷冷地往外恨。
绯,美好应该静止,不要让我恨妳。她想起常蘅在日记里这样说。
“对不起,但是我必须说出来。”
“那些都不是妳。”她笑得好像高段的幽默鉴定师,嘲讽地说。
蒲绯没有开口说爱,然而已经得到了够残酷的回应。
那个人毫不犹豫转身就走的背影,预告了往后蒲绯被对待的模式。直到常蘅大学
毕业前,她们没有再说过任何一句话。
那人高一曾经坚持要读中文系,誓死不崇洋媚外,结果在考完学测之后,还是从
林榭嘉的口里得知,说常蘅推甄上了外文系。
为什么?
因为认识浮浅,所以不知道常蘅不是同志。
因为认识浮浅,不知道常蘅志向的转变。
就是因为认识浮浅,所以不明白,常蘅从来没有喜欢过蒲绯。
是这样吗,常蘅,她理解得对了吗?
高中毕业典礼那天,日记里,常蘅用原始注音的形貌拼凑出那些字句。
“ㄒㄧㄤˋ ㄨㄛˇ ㄕㄨㄛ ㄧ ㄕㄥ ㄗㄞˋ ㄐㄧㄢˋ,
ㄨㄤˋ ㄉㄧㄠˋ ㄨㄛˇ,
ㄗㄡˇ ㄋㄧˇ ㄗˋ ㄐㄧˇ ㄉㄜ˙ ㄌㄨˋ ㄑㄩˋ ㄅㄚ˙”
常蘅太清楚语言的杀伤力了,她以为如刀锯般的拒绝只要不赤裸就可以不伤人,
但是当蒲绯读进眼里,无疑听见了常蘅在她耳边一字一句大声对她诀别,她觉得
耳膜都要割破。
浑身都碎裂了吧,否则怎会不能呼吸?
“是因为这样的状态,才出的车祸吗?”廉英宣小心翼翼地问。
“……不是车祸。”云淡风轻的一抹浅笑,“只是赌气,不小心把后脑勺撞出血
块,压迫到视神经。”
人在脆弱的时候,思念会特别多。人在思念的时候,会特别脆弱。
半盲了整整三个礼拜,常蘅都没有来看过她,一个人在陌生的病房打了手机给常
蘅,接通的瞬间她隐忍不住的哭声逸出唇瓣,然后自己挂了电话。
“好傻。”廉英宣揉了揉她的脑袋,仿佛里头的血块还没完全被吸收掉那样。
蒲绯的妈妈觉得有实力就该发挥,希望她读医科而她也考上了。
大一两人抽中了同栋宿舍,住同楼层,蒲绯时常会在走向交谊厅的时候,经过她
身边,而常蘅表现像个陌生人,甚至陌生地点头微笑,蒲绯觉得那完全是一种凌
迟,她的灵魂枯瘦得就像她手上的那一袋蛙骨,怎样都重组得病骨支离。
带着被遗弃的心情,她走进了七年大学生涯。
常蘅的网络日记换了别种语言,有时德文,有时法文,除了简单的西语以外她几
乎都看不懂。连最低廉的施舍都不给,蒲绯被刻意地流放了。
蒲绯真的不愿承认常蘅心中有个完整的世界随她躲,那儿有山有水有丰饶草原,
留不下空缺让她来填。
大量酒精,大量睡眠,大量跷课,濒临退学危机,随便交了一个毫不情投意合的
外校女友,然后像一场闹剧般,连再见都没说就随便分手。
最后是爸爸温柔地劝醒她,不要辜负自己的人生,蒲绯才勉强收拾一身破烂的精
神和功课,行尸走肉地撑过往后的学程。
“为什么睡掉了大半的时间还有办法毕业,妳是天才吗。”
“其实只要有认真读书,根本就不太需要补习,要不是有她在,我才懒得把课本
看那么多次。”
“要不是有她在”这句话,真的贯串了蒲绯对所有常蘅曾经驻足的地方的情感。
蒲绯根本不会参加羽球社,要不是有香汗淋漓的常蘅在。
蒲绯根本不想报名全国能力竞赛,要不是有认真解题的好胜常蘅在。
蒲绯根本不喜欢待在人挤人的补习班里,听男男女女背诵她早就熟记的公式……
要不是有她在。
“这种口气好讨厌……难怪常蘅说妳傲。”廉英宣都忍不住发起牢骚。
但是蒲绯还留有最罪恶的渴望,让她在大四升大五的毕业季,孤注一掷地找去文
学院,拦住了常蘅。
“我对妳的关心锁在我自己这一方,我很难受,我不希望我们的结束是这样。”
她要为自己的苦况寻觅最后解脱的可能。
这难道就是妳一直追求的“就让它淡掉、淡掉吧”?
我的血色已经淡得看不见了!
“妳没有错,妳没有错,那我又错在哪里,要让妳这样对我?”她声势汹汹地控
诉。“不要不理我,我们不要冷战了好不好?”复又软语相求。
“所以呢?”常蘅反问,她拿出了过去蒲绯写给她的信交到她手上,“我已经留
了我的过去陪妳。”
常蘅语气冷淡得像一桶冰水照头照脸泼来,往她心底浇,蒲绯强撑的笑容冻在脸
上。
她再也无话可说了,她无话可说。
常蘅翦除了她最后一丝妄想,蒲绯终究难挽狂澜于既倒。
是啊,真心全被抹灭,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
常蘅说,亡佚。
长睫半垂,蒲绯轻轻地低声唸出:“亡佚。”
廉英宣微一迟疑,伸出食指抹干她的眼角。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