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最高法院裁定她不能收养她小孩…伤透一家

楼主: strellson (台语是客家话)   2016-10-01 08:47:01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995279
105-10-01 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台北报导
王淑仪与同志伴侣周书绮交往超过十六年,六年前周到加拿大人工受精,产下一对龙凤胎,王向法院声请认可收养,但因国内民法仍不承认同志婚姻,最高法院最近裁定驳回王的要求,全案确定。两人失望并指法院没尽维护实质平等的责任。
目前民法对婚姻的规定仍要求一夫一妻,收养小孩必须先有夫妻身分;法界人士指出,在立法院未修法前,同志想争取伴侣权益、收养小孩是缘木求鱼。
周书绮与王淑仪碍于法令无法在台取得合法夫妻身分,但两人交往十余年,周书绮到加国以人工受精方式产下一双子女,孩子已经五岁,一“家”四口如一般家庭甜蜜生活。王认为和周是“事实上夫妻”,想收养周的小孩,向法院提出声请;士林地院去年以“认可收养恐造成子女置于议题导火线上”、“不符合被收养人最佳利益”驳回声请。
王不服,强调不是只有异性伴侣才叫夫妻,同性伴侣不应被排斥,并质疑法院未斟酌儿童福利联盟出具的家庭评估报告,没尽维护实质平等的责任,对一审裁定提出抗告。
二审以民法单独收养规定要件是“夫妻之一方收养他方之子女”,重点仍“卡”在周、王两人都是女的,“没婚姻”。若认可王女收养,龙凤胎必须终止与生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官认为“换人收养”不符合小孩最佳利益,驳回王的抗告。
王抗告到三审,最高法院除指现行民法规定夫妻是指一男一女,还引民间常见的“妾”为例,指“事实上夫妻”仍以一男一女结合才算。同性伴侣间就算有长久共同生活事实,仍不具民法婚姻形式要件。
王淑仪质疑,无法收养伴侣小孩有违宪法平等原则。最高法院指宪法平等原则,立法机关有具体化的优先权,依其具体化结果所制定的法律,原则上就应推认为合宪。依目前民法规定,就算王与周女是事实上夫妻,仍不符“继亲收养”规定。
作者: iamales (大白熊)   2016-10-01 09:37:00
=, =明明异性恋一堆不适任父母讲得只要一男一女就好棒棒呵呵到底什么时候才要改法律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0-01 09:42:00
不建议用异性恋不乏不适任之“亲生”父母为例,毕竟该文是“继亲收养”。且“同志爱举异性恋家庭不幸福的例子”现象,又被影射出“同志是因看太多异性恋家庭不幸福的例子才变成同志”的谬论。(实质上异性恋家庭幸福与否和同志认同并无任何关联可言。)*有可能被影射出
作者: mowchi (≡猫弃≡)   2016-10-01 09:47:00
早上看到这新闻蛮难过的 感觉革命成功还要好一段时间Q_Q
作者: meiting9 (meiting9)   2016-10-01 09:48:00
所以我们不能苟同政府推的同性伴侣法…那是更深的歧视!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6-10-01 09:51:00
谢谢周书绮与王淑仪做出的努力.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0-01 09:52:00
觉得士林地院有事,让实质双亲家庭的孩子只能享有单亲家庭的保障,叫做符合“被收养人最佳利益”?难道要再等十年,等被收养人有能力自己出来骂国家歧视同志家庭子女时,才要认清什么是“被收养人最佳利益”吗?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6-10-01 09:56:00
是高院啦 妳打错字吼~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0-01 09:58:00
说不符合被收养人最佳利益的“士林地院去年以“认可收养恐造成子女置于议题导火线上”” 没有错字吧?(@@)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6-10-01 10:00:00
喔喔 对耶 我看错.
作者: aquamarine (欢场本来无一物)   2016-10-01 10:24:00
虽然我不想有小孩,但我认为伴侣关系(不想用夫妻这个词)是应该要合法并取得所有继受权,每个人对家的规划和渴望不同,但是每个同志都应该维护其他同志的正当合法权及连带权益,而不是只让有需求的人出声。
作者: soulstouch (soulstouch)   2016-10-01 10:46:00
大推楼上。
作者: fge16 ( TT)   2016-10-01 11:07:00
只要夫妻定义局限一男一女 ,就无解 。实务最爱文义解释 ,因为最方便 。本件为家事事件法戊类事件,抗告没有高院!补充一下。这件是要有解 ,就是施压立委诸公!直接立法才是根本之道。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6-10-01 11:27:00
“认可收养恐造成子女置于议题导火线上”这说法真的很可爱,事实上就已经是一个家了,是不认可收养才让小孩的法律权益受到损害吧XD
作者: fge16 ( TT)   2016-10-01 11:33:00
多元成家法案啥时会过?感觉很漫长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乱斗)   2016-10-01 11:56:00
外国都能单亲收养了只有台湾的垃圾官员还有法官还在睡
作者: Otter3 (P毛)   2016-10-01 11:59:00
楼上,台湾也能单亲收养喔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0-01 12:02:00
台湾的收养包含:继亲收养,近亲收养,无血缘收养(需有第三方机构仲介),其中除继亲收养外,其他都可单身收养唷。
作者: Bartha   2016-10-01 12:05:00
法官表示:超出理解了 书上没写 老师没教
作者: keroro1215 (KK)   2016-10-01 14:23:00
其实是丁类事件啦!不过都是适用家事非讼法理就是了。我觉得先求有 ,再求好,先承认婚姻合法,以后的再谈,目前社会上对同性婚姻反对意见比收养少,如果硬要绑在一起一次到位,依照目前社会氛围以及怠惰的立法品质,可能要等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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