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 是不是不够理智呢

楼主: ShyLes (人家会害羞 (拉板匿名ID))   2016-05-01 11:55:51
不知道怎么,近几个月发现拉版某些版众越来越不理智。偶尔有一些比较争议性的文章出
现,底下难免有各种推嘘,当然有些人是真心给予建议或想法,但是不少人也只是跟风乱
嘘。
敝人在拉版的时间不长,但是还算有跟上这些文章。
从之前的X百分系列,到最近的咨商师、篮球团系列,推嘘文的某些心态跟内容,实在让
人不舒服。
例如在推文底下暴露别人的私事
(去肉搜人家就读的学校啊、胡乱说出一些难听的猜测言论)
或是推嘘一些落井下石自以为有趣的内容(详情可参照篮球这篇的原文推嘘)
还有叫原po把头拿去撞社子大桥的
Excuse me可以不要这样吗......
要不就是说些针对人的攻击言论。
其实还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列出。
当然更多时候是那些文章的原po所言让大家看不下去,但也没必要乱嘘吧,这某方面不就
像猎巫一样吗?
说我是正义魔人或道德魔人也罢,但这些行为太超过就不好了,反而让人觉得满难看的。
要推要嘘至少也请针对事件本身,不然都能算是理盲的一种。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1 13:22:00
同意,撞社子大桥的那个我傻眼。自以为好笑或厉害的反串跟嘘文已经变成风气了,有人带头之后,下面就开始跟风,版主对这些事可以置之不理实在很好笑
作者: top111111111 (塔波)   2016-05-01 14:50:00
我觉得不论批评建议基本上发出来都是可受公评,好坏评价都是自己吞,相较于ID挂在前面的推嘘文 ,我个人比较不太能接受匿名评论,给您参考囉~
作者: Unnez (小白眼)   2016-05-01 15:06:00
楼上,重点不是可否受公评,重点是推嘘文是不是跟风乱骂吧
作者: ppbbii (手脚365天冰冷的女子)   2016-05-01 15:10:00
即使好坏都自己吞,不代表能乱推嘘一些攻击字词吧,不懂。所谓可受公评的基础不是这么建立的吧,这句实在太被滥用了。
作者: Unnez (小白眼)   2016-05-01 15:12:00
btw我就是这篇原po
作者: blacktight (喵喵)   2016-05-01 15:12:00
住海边?没违反版规就没事 跟风有标准吗 你订?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1 15:25:00
楼上你要不要看清楚板规三
作者: top111111111 (塔波)   2016-05-01 15:30:00
不好意思,既然您出来回应了,我想了解为什么您开始时要用匿名呢?不便告知也没有关系噢~偶很nice der
作者: haochin (hao)   2016-05-01 15:48:00
每个人看事情的观点本来就不一样 大家不要吵架~~~~~
作者: blacktight (喵喵)   2016-05-01 15:54:00
版主都没说话了...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1 15:58:00
那是因为原PO没检举,板规里有写她不会主动认定
作者: yash (蚜煦)   2016-05-01 16:35:00
我们是正义的一方 要和恶势力来对抗 有智慧有胆量 越战越坚强 xd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1 17:06:00
已经民国105年了,拉版的尚书省怎么还没废
作者: dmxy (Barcssob)   2016-05-01 17:17:00
颗颗,个人觉得匿名才不会被肉搜还是私事被拿出来乱鞭啊^_^还有匿名发表不一定是指不想被公评吧(而且要公评什么?这个人的个资也要给您公评吗?),有时候只希望大家针对文章内容发想,而不是扯到最后变成评论原PO这个人
作者: Unnez (小白眼)   2016-05-01 17:28:00
为何要咬著匿名不放呢,如楼上所言,我的确害怕被拖出来鞭死,毕竟风向这么多变。只是写这篇重点完全跟匿名无关呀
作者: haochin (hao)   2016-05-01 17:32:00
连匿名讲看法都有事 以后谁还敢说话
作者: Inside0723 (隐匿)   2016-05-01 18:56:00
首先 D大已自删文退场所以我也跟着自删喽但我想说的是别人的发言令你不舒服所以妳匿名来发表看法或指责那跟看了D大发言不舒服而发推嘘文的众版((包含我在内你又有什么不同呢?拉版温馨但也不代表可以无限上纲要扮演有爱心有耐心的角色这工作我做不来看到什么说什么这才是我宁做诚实的自己不做虚伪的假清高共勉之~((我没有玻璃心 欢迎大家尽量嘘碎了我会自己扫地 哈哈哈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1 19:23:00
哪里没不同,我都晕了= =本质上就有很大的差异,还有胡乱
作者: top111111111 (塔波)   2016-05-01 19:24:00
楼上不能这样啦!尼坏坏!!!! 拉版不欢迎实话,只欢迎瘟腥~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1 19:24:00
嘘文跟做自己也不是同件事。搞清楚再来。楼上意思是人身攻击跟反串=实话吗
作者: top111111111 (塔波)   2016-05-01 19:26:00
可恶,插错了。我想说的是723>"<脑补王掰掰,爱脑补就去喔!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1 19:30:00
对对,纠4爱脑补,反串完全失败从你第一则回文就看不懂你在说什么,人身攻击=实话这种话也好意思说出来。ㄏ
作者: abaho (阿爸好)   2016-05-01 21:06:00
谢谢两位点名,我是不该叫人去撞社子大桥撞坏了以后不能骑怎么办。╮(╯_╰)╭不是说不能匿名检讨,但敢点名就拜托以本尊应战嘛,我不会叫你去撞桥还会买好吃的冰镇盐水鸡给你吃唷~>.^至于L同学,最近真的好常看到您呢!建议您下次选板主自荐好还你一个和平清新充满爱的拉板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1 21:09:00
喔原来反对反串跟人身攻击=温腥=清新充满爱,嘘文完全脱离原文,然后好意思沾沾自喜没违反板规。到底多厌世才会连人身攻击都不知道要检讨?ㄏㄏ拉版集体自慰的情况多的要命,怎么不去酸那些。要人家撞桥在这继续落井下石,拍拍尼们真是太坏坏惹,想Q_Q至于匿名发文某程度上就是要保护那些不想被愚蠢嘘文波及的人,现在反过来检讨这些人也未免太可笑。
作者: weissdu   2016-05-01 21:48:00
作者: Unnez (小白眼)   2016-05-01 21:52:00
应战什么的真没意义。既然我真身出来了,也就没想掩饰什么。何况妳的言论是真的有问题,我觉得明眼人会知道我想表达的东西,谢谢指教。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1 22:25:00
我只想说啦,没违反板规乱嘘等于"对"、"实话"、"不温腥"这种逻辑实在很好笑。好意思呼吁对死刑之类的重大议题关注,却连在拉版留点口德、底线给别人都不知道,不会爬就想在天上飞,不觉得自己恶心跟伪善吗,还是说就是因为现实生活中不能这样,只好上来这里嘴然后自以为很棒?连自己游走在法律边缘都不知道,都一把年纪了还这么中二?如果还是认为自己行为没瑕疵,只能说这辈子也就这样了ㄏ
作者: yash (蚜煦)   2016-05-01 22:43:00
大家不要起争议啦
作者: Inside0723 (隐匿)   2016-05-02 00:53:00
看了L大的发言人身攻击的到底是谁啊~已笑翻~~当笑话看还满不错的 哈哈哈哈打自己脸 到底痛不痛~哈哈哈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09:06:00
想问inside您几岁ㄋ^ ^一直鬼打墙不累吗你玻璃心有多碎才会连别人的话都读不懂,多看几次好吗
作者: Inside0723 (隐匿)   2016-05-02 09:54:00
L大 妳就慢慢战~休假的上午有点笑话看也不错本来觉得楼主发言满理智不怕神一般的对手只怕___一般的队友妳的“神助攻”真让我叹为观止~加油哦!!!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10:23:00
你是说理说不过人只好骂别人猪吗?既然出社会了年纪应该是不小,怎么只知道把别人的话一律当笑话而不讨论让我以为我在跟国中生对话,要我把你发的那篇文贴上来给大家看你在秀下限吗
作者: Inside0723 (隐匿)   2016-05-02 10:35:00
我在喝咖啡~妳慢慢说小心别岔气了哦!对了!猪是妳说的~可不是我 嘻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10:44:00
天真到以为把空格挖掉就没事的人现在也很少见了,十个人有九个人都知道你要说什么。我也晕了,骂人可以高招点?可以不要继续鬼打墙回避加100再戳戳了吗,好好回话很难ㄇ
作者: Inside0723 (隐匿)   2016-05-02 10:51:00
咖啡好香欸~还剩一点渣妳要不要~~我说L大妳也是满厉害的人家摆明了懒得跟妳战妳也可以自High的玩很久加油哦~我要去享受我美好的假期了妳慢慢玩吧~嘻嘻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10:55:00
慢走不送,有眼睛的人都知道语无伦次的人是谁,既然懒得战,你还爆气似的秒回跟挑衅,说到你骂我猪这事啊,不排除提告喔,大家快来买鸡排卡位啊对呜呜伦家就4玻璃心,快来酸我。
作者: DAngeloRusse (D'Angelo Russel)   2016-05-02 11:01:00
我已经写信给版主了。。。口不择言的人会得到惩罚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11:12:00
欸楼上话别说太早,版主不知道采不采纳
作者: abaho (阿爸好)   2016-05-02 22:05:00
阁下指控的 刚好就是阁下推文所示范的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22:19:00
怎么会呢,等级可差多了。就算是,你说个理啊,你有看到我落落长叙述的逻辑吗至于inside0723,我报案了,存证信函跟按铃申告都没有,但我想后续程序很快就来了。要我尽情去做的是你喔。
作者: Inside0723 (隐匿)   2016-05-02 22:59:00
我想看到最后丢脸的到底是谁~XD可以一个人对众人 也是满厉害的还去申诉版主不适任版主也真的很可怜有叙述=有逻辑?这我也是笑了 XD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23:05:00
加油,看不懂不怪你。就是我去申诉的很棒啊不觉得吗继续嘴硬啦。加油。只会笑了XD到最后会不会笑不出来呢啊,刚刚已经跟警察确认过要提告了,你可以等著看。顺便说,申诉版是版主自己丢出来的,版主哪里可怜脸不痛?
作者: Inside0723 (隐匿)   2016-05-02 23:13:00
L大 劝劝妳大家是看在妳年纪小不想跟妳计较不要不珍惜到最后大家忍无可忍妳不会比较好过刚刚我还跟版主说不跟妳计较~妳啊 要有自觉~http://i.imgur.com/NuzhVwt.jpg最后 如果没告成妳要不要跟大家 跟版主道歉呢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23:17:00
喔,你可以举证我哪里污辱你啊。不会没告成的你放心,因为我在警局填完资料后,除了诬告以外,我就没事了。呜呜呜,看见你这样我都泪眼汪汪了就让大家一起看戏吧,也许大家都在卡位等鸡排呢大家才不看年纪呢,他们就只是不想玩,不然D大会这么惨?
作者: Inside0723 (隐匿)   2016-05-02 23:22:00
屡劝不听呀~嘻嘻后果要自负的除了诬告就没事??哈哈哈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23:24:00
就来看看嘛,不用笑了。加油喔。你大可以提告。我自认我没说出半点成立公然侮辱或者诽谤的话,妳我就不知道了看也知道你是在恶意挑衅想逼我爆气,可4我已经学乖了
作者: Inside0723 (隐匿)   2016-05-02 23:25:00
自认?哈哈哈都给妳自认就好了啊~笑到肚子疼了我XD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23:26:00
我所谓没事的意思是进法院后,你面对的会是检察官不是我懂?嗯啊我自认,因为妳也讲不出来我哪里污辱你啊xdddddd所以你才会一直哈哈哈哈哈带过不是吗
作者: switechic (Switechic)   2016-05-02 23:27:00
我觉得_队友、恶心、伪善、中二好像都在法律边缘唷 这种案件其实实务上都是小case 告来告去花小钱消灾 大家还是心平气和的讲吧 看过许多解释文的人我相信可以说出更好的形容词 不像我凡夫俗子想不到就不会讲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23:28:00
对,没错,中二恶心伪善这些我愿意道歉,先不管我有没有指明特定对象。对不起,我应该用更理性的词汇去论述。好了inside0723呢就继续笑啊,从你在这篇的第一则回文开始就不断挑衅我甚至认为你问我要不要咖啡渣也算呢不过既然你都愿意let it go了,那我犹豫什么呢我也知道是小case,但想说趁机会体会一下这个制度,不然都没使用过实在可惜。
作者: switechic (Switechic)   2016-05-02 23:35:00
L大棒棒 学法的人要内敛 继续在这里吵、哈哈哈也没有用 那就等妳们案件判决出来记得跟大家讲 免得后人再犯
作者: Inside0723 (隐匿)   2016-05-02 23:36:00
不是道歉就会被接受L大 我忘记告诉妳我家就在警局旁应该比妳从学校走出去近法界朋友也有几位我们先慢慢研究好再决定怎么处理这件事~感谢妳让我在工作之余还有多余的事可以做不无聊~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23:37:00
啊啊,我被恐吓了哭哭Q___Q有背景真的很棒,但也改变不了
作者: switechic (Switechic)   2016-05-02 23:38:00
世界上难以理解的人太多了 之前也被尼姑骚扰到上法院不是很好的经验 但想体会一下也可以啦 很累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23:38:00
你说过的话。警局在我对面而已,慢慢走不用十分钟吧怎么办呢,我好紧张好害怕。我也知道要内敛,但对INSIDE是例外。嗯,我想说的是,如果你最后的招用背景恐吓,无话可说
作者: Inside0723 (隐匿)   2016-05-02 23:41:00
刚刚留言劝妳也给妳台阶下妳却还是坚持挑衅这么爱用法恐吓别人那就让妳被法惩治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23:42:00
不过我问心无愧,你来吧。诶诶,我没恐吓你喔,这是正当手段,法律就是要保护自己你不觉得你硬扯出"法界朋友"才是恐吓?
作者: Inside0723 (隐匿)   2016-05-02 23:43:00
除非妳Po文跟版主跟大家道歉我就同意跟妳道歉不然,就像妳说的 :法院见相对的,妳Po文道歉我自然也会跟妳道歉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23:45:00
不必了。我问心无愧,我没愧对版主,至于前面用词不妥我
作者: Inside0723 (隐匿)   2016-05-02 23:46:00
好像是妳先动不动用告人来恐吓别人吧,就我知道的,妳不止跟我一个人说~刚就提醒过妳见好就收是妳不听劝妳最后的方法就是Po文跟大家跟版主道歉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23:46:00
已经承认错误。我甚至不像你指名道姓说我是猪。啊啊,我只跟你说过,真的去做的也只有你。告人怎么会是恐吓,权利受到侵害就要保护自己,不然法律玩假的?我实在不知道你要告我什么,至于我跟你不会见面的
作者: Inside0723 (隐匿)   2016-05-02 23:48:00
从头到尾都是妳在挑衅猪这字眼也是妳自己讲的我懒得跟妳辩反正妳po文道歉了 我就会道歉言尽于此 好自为之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23:49:00
我从头到尾,"对你"都没用侮辱人的话,你要告什么所以我说,以为把猪挖掉就没事了真的很天真,就到这吧
作者: Inside0723 (隐匿)   2016-05-02 23:54:00
自己用法就是正当手段“玩法律“别人用法就是背景恐吓 哈哈哈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23:55:00
喔喔,你好像搞错什么囉,我是说妳刻意提你有背景的事玩这个字不妥,应该说法律不用难道"订"假的你就继续吧,别自乱阵脚了
作者: Inside0723 (隐匿)   2016-05-02 23:58:00
“玩”法律这个字可是妳自己说的要不要往回拉看看??刚是谁在站内信还跟我说如果和解还要提高和解条件要不要我贴出来让大家看看?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2 23:59:00
这算恐吓吗?哭哭好啦你要继续辩就继续。我已经解释了,玩假的意思是,难道法律不用是订假的吗?你是哪里无法理解?是说,这些鸡毛蒜皮也不用辩了,这都不是我跟你争论的核心,不要模糊焦点了,你爱怎样说就怎样。偶要内敛(?
作者: Inside0723 (隐匿)   2016-05-03 00:04:00
http://i.imgur.com/zkdsgeU.jpg恐吓?这还是学你的呢如果上法院或是警局是行使权利,不构成恐吓,那说自己有法界人士的朋友,就是恐吓吗?条文的定义是因人改写吗?刑总和刑分需要在大四的时候再复习一次吗?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3 00:13:00
加油,你继续吧XD抱歉版主,不继续了。到此为止这里我澄清一下,上面一堆"恐吓"都不是法条用语,如果真的要讨论法条,按照条文无法构成。不过如果要讨论民法上胁迫的要件(虽然我也没被强迫要干嘛)我想表达的是,提告是有关连、而且正当的手段。宣称自己有法界朋友?????????
作者: Inside0723 (隐匿)   2016-05-03 12:35:00
都不理妳了还要补那我也来补一句澄清胁迫只关于意思表示瑕疵,民总要再唸一下嘛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6-05-03 14:06:00
你什么时候看到我说适用了?真会脑补。我只说这情况类似胁迫要件的讨论~不过没关系我不怪你,u 人揪i 模糊焦点最棒了要酸人还被反酸洗洗睡算了,只会这样刷存在感^^澄清是补给不知道我的意思还准备开砲的你。要道歉还要把人拖下水我也是醉了ㄏㄏ啊顺便说,秀下限跟说你是幼稚如果你认为算公然侮辱的话,把玻璃心扫扫吧,连猪都说的出来结果无法承受秀下限红明显。吃鸡排的各位,这件事不会提告,没有判决供参考囉,至于对方也没为自己的语无伦次道歉,(一把年纪了还这样……)她当初补d大刀补失败,可以谷狗。这件事就到这里惹。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