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Facebook上撇过一条新闻
“台中市宣布,同性伴侣可牵手”
撇过之后心里默默的OS:奇怪,这年头牵手也要政府同意吗?莫名其妙= =+
但.......根本没发现自己眼残看错的事实
直到下午同事转头跟我聊天
L:欸欸台中宣布同性伴侣可以签手术同意书
我:是喔,好棒!!!!我今天看到一个很奇怪的新闻,为什么同性伴侣牵手要别人同意?
L:.............
(过了3秒)
我:阿靠,我把“同性伴侣可签手术同意书”看成“同性伴侣可牵手”=口=
L:(白眼直接翻到背后去了)
好嘛好嘛,该吃叶黄素补眼睛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