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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同性伴侣可签手术同意书 全国适用
楼主:
skyshow09
(沈鸡)
2015-07-23 11:54:18
病人口头或签名确定关系即可
〔记者蔡淑媛、吴亮仪、叶冠妤、方志贤/综合报导〕只要取得病人同意为关系人,同性
伴侣也可签署医疗手术同意书!台中市卫生局廿一日发函社团法人台湾基地协会,告知卫
福部根据《医疗法》的最新说明结果。台湾基地协会网站昨po出原文,认为这项宣示比身
分注记来得更具有实质意义。
台中市卫生局医事管理科技正洪美智表示,同性伴侣可签署医疗手术同意书,是卫福部根
据《医疗法》说明的结果,适用全国。卫生局是因议员在市政总质询时提出疑问,进一步
向卫福部厘清结果,发文全市六十八家地区级以上医院,台湾基地协会事后要求发文也一
并回复。
洪美智说明,根据《医疗法》,病人为未成年或无法亲自签名者,可由法定代理人、配偶
、亲属或关系人签署手术或麻醉同意书;所谓“关系人”,是指与病人有特别密切关系,
如同居人、挚友,也包括同性伴侣,只要病人口头确定或签名即可。
卫福部医事司司长王宗曦表示,根据《医疗法》规定,对于告知同意的对象,并无男、女
性别概念,不论同志是否可合法登记,都无损同志对于另一伴侣的医疗同意权。
台湾基地协会在官网指出,官方过去未有明确解释,导致众多同性伴侣不仅“没有医疗决
策权”,甚至“没有医疗探视权”,酿生诸多遗憾;而今,虽只是顺理解释,但明确表示
“同性伴侣可签具手术同意书”,是一大宣示。
高雄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王小星表示,早在高雄市政府先前宣布户政注记同性伴侣政策时
,就已确认其适法没有问题,早就这样做了。
台北市卫生局医护管理处处长刘越萍表示,下半年度将直接到各家医院说明这项解释,降
低医疗人员疑虑。刘越萍也建议,卫福部应直接修法,明文将同性伴侣用词入法,保障医
病双方权利义务。
出处:http://m.ltn.com.tw/news/life/paper/900160
楼主:
skyshow09
(沈鸡)
2014-07-23 11:54:00
觉得满振奋人心的
作者: qctm (张奇奇哈哈)
2015-07-23 12:06:00
还不错,但还要更好
作者: zxc81621 (yosheyo)
2015-07-23 12:13:00
真的 一定还要更好
作者:
amber0317
(文字田休耕中)
2015-07-23 12:29:00
希望日后有成功签名的同志朋友能分享经验,否则法规
作者:
h70575
(豆乳)
2015-07-23 12:29:00
推! 继续努力
作者:
amber0317
(文字田休耕中)
2015-07-23 12:30:00
解释是一回事、实务上操作又是另一回事照上所述,同性伴侣本来也能用“挚友”之名签同意书…总之这些都是治标不治本。
作者:
chikenskinJ
(番薯皮)
2015-07-23 12:49:00
只有我觉得,这有点像是在敷衍同志婚姻的要求吗?
作者: ddt821110 (阿布基)
2015-07-23 13:13:00
那要怎么认定是否为同性伴侣…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5-07-23 13:17:00
唉。
作者: pkinone
2015-07-23 13:50:00
推
作者:
jinju
(小祎)
2015-07-23 13:59:00
觉得很有趣 通常病人清醒时 同意书都嘛是病人本人签通常需要找人签都是已经昏迷 这样病人要如何口头或签名同意
作者:
s750419s
(我)
2015-07-23 14:32:00
推楼上。我也在想,如果病人昏迷,该怎么同意?
作者:
noimpossible
(没有不可能)
2015-07-23 14:56:00
推j大,所以这个根本就……
作者:
r6324801010
(Arno)
2015-07-23 15:08:00
虽然看起来只是敷衍,配套措施也不完善,但至少愿意表态也算是一大进步了,希望可以更好
作者: antmilk (泡泡)
2015-07-23 16:05:00
不能说话要怎么同意?
作者:
Backward
(雷雨)
2015-07-23 16:15:00
可以看看这篇文章的Q5
http://goo.gl/2QZPei
其实这次只是正式解释“同性伴侣也算数”这件事,承认同性伴侣的存在。算是有正面的象征意义!并不是新增的东西,只是确认同性伴侣有跟异性恋同居人相当的签署资格
作者:
ceemok
(屁蛋了现在<3 )
2015-07-23 17:23:00
婚姻平权才是最需要做的事,签这个争议太大了,只是男女朋友要怎么比拟家属之间的关系。正事不做,通过这个实在哭笑不得。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5-07-23 17:28:00
还不错 只是病人清醒时通常没那么紧急啦...
作者:
boxtina
(孤单会陪我一辈子)
2015-07-23 17:57:00
表面而已,医院真的会按照吗!?大推13楼啊!…(不过CD中)
作者:
taxit
(你不需要知道)
2015-07-23 21:42:00
值得肯定,但医院真的会愿意承担被其他家属告的风险吗
作者:
plutocat
(冥王星)
2015-07-24 10:32:00
如果身上随时都放著一张同意书呢?医院会承认吗..
作者:
jinju
(小祎)
2015-07-24 10:54:00
我觉得应该像器捐一样登记在健保卡里比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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