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第80条追诉权,因左列期间内不行使而消灭:
二 三年以上十年未满有期徒刑者,十年。
中华民国刑法(民国 103 年 06 月 18 日修正)
第 286 条
对于未满十六岁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发育者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图营利,而犯前项之罪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三百万元以下
罚金。
小时候 不到六岁 我的父母将我给一位保母带 那时我好像连幼智园都还没上 那次
是在吃午饭的时候 我不知得罪“她”什么 她很恐怖的骂我 然后将我关在阳台 我
只知道 我拍著窗户 看着他们(她跟年纪略长于我的儿子) 饭吃完 走进房间 门
关起来(开冷气睡觉 不知道为何我记得) 我不知是太累、被吓到、还是太热?(我
记得我全身发热) 意识像慢慢脱离自己一般 昏过去了吧 然后 我这一生再也没有
正常过
小学一年级吗? 我常常会受到惊吓 什么都会怕 我记得有一次 一个人在家中吧
好像 那是现实吗? 还是是梦? 我只觉得有两个人 一男一女 说说笑笑的从楼
梯走上来 直觉 他们要进来害我 我死命的拉住门锁 不让他们进来 死命的拉
死命的拉 死命的拉 然后 我又没力了 我好像被怪物给吞馅 一种恐怖的东西从
此在我脑中烙印 那时不知道是什么 …
二十一岁 当完兵 在那之前 我被称之为问题儿童 高中都没念完(虽然我考上公
立的) 我只知道我不爽每一个大人 但我记得一位辅导主任 我那时几乎天天翘课
所以被送到辅导室 我心里隐隐感受到 她 似乎可以帮助我 当完兵 我内心有数
不清的 那叫 社会边缘的感觉吧? 我想变性 我想解除我的痛苦 所以 我回去
找她 当初 她有留她的电话给我
九年了 直到我复原 能够重新面对这一切 期间 我尝试过自杀三次 感谢老师
没有你 我会堕落 我可能会去执行私刑 把一些人给杀了然后自杀
Lesbians 或您喜欢被称之为Queer? 版上的各位 也许您认为上面的一切跟你好
像一点关系都没有 那么 我解释一下 你会发现 你其实很熟 那位保母 就是
跑去跟“男”的结婚“生子”的Lesbian 也许你们会称他为“异女”、“婆”
复原的过程中 我时不时的会跑出幻觉 以及 人格分裂 一个“女”的狠狠的想勒
死我 勒死我
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人质情节) 我没有选择妥协 即便法律追诉期已过 我告不了
那位“保母”(至今 “她”仍在我家附近 到处宣扬(因为“她”是我住在隔壁的
奶奶 认识的)我的坏话) 但 我可以像很有钱的富人一样 无所谓你拿我家几条
牛 反正 你欠我的 将来你会加倍的还我 跟你计较什么 喔对了 妥协的意思是
我跑去找一位lesbian结婚“生子” 就像当初那位“保母”一样 只因为我不能出柜
如果你也是这种“”(因为我不认为“她”有被称为人的资格)的受虐儿 被这种“”
性侵(异性)过 娈童(同性) 或很不幸的 “”就是你父母 我在复原的过程中
蒐集了一些资料 希望对你有帮助 如果你不是受虐儿 建议不要看
这些是网页中从书上抄下来的受虐儿童治疗与辅导 我觉得比较有帮助的部份:
https://plus.google.com/100193172577680951587/posts/eTwSNmJmDVp
https://plus.google.com/100193172577680951587/posts/aEYJ9KUnDTn
https://plus.google.com/100193172577680951587/posts/3weMSzGJG9V
https://plus.google.com/100193172577680951587/posts/Z3t795aX8D2
https://plus.google.com/100193172577680951587/posts/MvidhRrXCrc
https://plus.google.com/100193172577680951587/posts/F8y2zZU8Wf7
https://plus.google.com/u/0/100193172577680951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