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板主新增事宜

楼主: cat1496 (大抠仔)   2014-06-15 10:22:26
※ 引述《LonelyRanger (做人没有苦涩可以吗)》之铭言:
:
作者: artimiscat (喵嘎)   2014-06-15 10:30:00
推,虽然才刚加入没多久,但觉得程序正义做好会更好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4-06-15 10:49:00
妳的举例还是“依法”产生的形式…ptt没有规范必须要那样的形式,便是因该形式不具必要性…投票选板主,只是一种惯例,就如隔壁每年换板主一样,并非每个看板都应遵循的必然,仅是看板自治下,各家板规的规范。(Ptt的板主,甚至有直接空降新板主的权利,只要板规没有禁止。)只是一昧要求个人认同的形式或“干净”不叫“法治”,照规矩走,就没有什么好不干净。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11:02:00
觉得现在可以先让九猫上任 上任处理版务觉得不适任者可以走罢免 毕竟版主已申请 我觉得现在讲已是马后砲另外版务和国家最高领导者的产生是不太一样的 PTT有PTT的规则 跟各国法律不一样实在难以类比@@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4-06-15 11:11:00
什么原因让这件事变成马后砲?这可能需要先推敲清楚板主在原公告的回应是再次强调whi大在前次选举的得票率这并没有回应大家对于"本次"新增板主程序的疑虑啊如果都要以板规没禁止来说,板主当然有直接空降新板主之权,那也就要有心理准备承受大家对于如此庞大权力的严格检视
楼主: cat1496 (大抠仔)   2014-06-15 11:37:00
版众有意见,不是只在意大众,放生小众啊!因为你没办法定义大众小众啊!如果48%足以让你做这决定,那难怪芙丸靠689就为所欲为了啊!你发言的高度会决定你这个人的高度,如果你认为这没什么就是小事一件,那你何苦来这边让人看小自己、也把自己做小了呢?可以用最高标准要求自己吗?两个版主是互相监督,不是给你同阵线取暖!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12:23:00
先前选版主时就已赋予版主权利 而今版主对发公告当时的少数也给了交代 不服交代的话就是白九猫上任妳可以用理由罢免cat 中华民国宪法和PTT规则不一样 如此类比马总统我觉得也太高估版主的权利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4-06-15 12:25:00
程序的事情从头到尾跟whi大无关,为何要用罢免未来板主的方式解决?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12:26:00
PTT基本上是一级一审制 不服就上诉 这样吵我觉得对版主来讲难做事 这是我的想法啦 当然最后还是看版主决定了e大 如若对此版主的程序正义不满 亦可去板务组申诉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4-06-15 12:29:00
我知道可以申诉,但大家提出来不就是想讨论吗?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12:31:00
是啊 所以我也提出我的想法这样 最后决定还是版主
作者: oiow (阿O)   2014-06-15 12:52:00
愿意讨论但却不愿意做事,在这里争这些,倒不如致力于如何让拉版变得更好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4-06-15 13:16:00
曾几何时讨论也要被扣帽子了(倒) 怎样是致力让拉板变更好呢参与讨论难道就不是吗?
作者: watermoon12 (Deer&Dear)   2014-06-15 13:30:00
XDD 推有公告就是给小众交代,等九猫上任再罢免;推服贸先通过,之后有问题再来修;推都更案先通过,土地先征收,用不掉用不完再说;推同志平权可以再等等,反正异性恋是大宗;推乐生院赶快拆,新庄机厂别停盖,有问题再说。
作者: jo00147 (Dennis)   2014-06-15 13:57:00
这也是让拉板变得更好的一种方式,参与公共事务,参与身边的公共事务是非常基本的。另外推预防胜于治疗,罢免绝对不是最好方法。
作者: dogs (笨狗一枚)   2014-06-15 14:24:00
只有一个参选人,就不用说过半啦!(鬼才知道拉板总人口有多少)投个赞成or反对XX当板主的票就好,赞成>反对就通过就算做做样子,也该给真的不想多加板主的人一个表达的机会嘛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14:55:00
只是觉得当初公告根本没几人提 结果现在发文才一口气人云亦云 版主难为w大 基本上国家大事是因为权力人人要的关系才不能随便但今管板事务并是颇吃力不讨好的事 我认为这样类比有失妥当如果版主有薪水我非常同意需要尊重不加版主人的意见(毕竟要多花钱) 但版主没有领大家的钱 实在是没必要这样刁难人如果能说出多加一位版主对版众有什么损失的话 我非常同意再投票
作者: LonelyRanger (做人没有苦涩可以吗)   2014-06-15 15:17:00
等我下班再来回,为什么可以遵循民意而不做,却执意要走一个已经被质疑的路,拉版一直以来都是投票产生版主的,从Amy看到现在,我没见过这么扯的零法治概念的版主,为何拉版不需要法治概念?
作者: q99 (开始和结束之间)   2014-06-15 15:30:00
既然有版友提出疑问,补办投票,或重新票选,不是太困难吧?重新走一趟“正常票选程序”,让新板主名正言顺上任,不好吗?即使拖延个几天上任,但也只是“几天”的问题总好过上任后,“长期”被质疑上任程序合法性。即使版友不热衷版上公共事务,但不能因此免除该走的正常程序吧
作者: oiow (阿O)   2014-06-15 15:33:00
不然干脆办个'九猫上任是否需要办投票'的投票算了啦啦
作者: q99 (开始和结束之间)   2014-06-15 15:35:00
可以发个文章,让大家认识一下九猫的管理理念、方针,然后投票
作者: oiow (阿O)   2014-06-15 15:35:00
如果大家都认为这是必要,那就办投票,不然我觉得实在不需要
作者: q99 (开始和结束之间)   2014-06-15 15:36:00
反正目前也无其他竞争者,即使重新投票,也是九猫笃定当选
作者: oiow (阿O)   2014-06-15 15:36:00
或许这也是个方法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19:28:00
白九猫在再次竞选版主时已经有政见了
作者: q99 (开始和结束之间)   2014-06-15 20:47:00
谢谢,我知道。我只是想说重新办投票,可以一并发表政见毕竟2008年发表过政见,2012年还是得发表政见吧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49:00
q大 白九猫在2014/6/7发表政见 我想应该够近了
作者: q99 (开始和结束之间)   2014-06-15 20:57:00
把政见重新贴一遍,很难吗?希望这次投票也能看到政见,过分吗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58:00
就还没办投票耶
作者: q99 (开始和结束之间)   2014-06-15 20:58:00
我再次声明,从未针对S大,也没有针对板主、或准板主
作者: q99 (开始和结束之间)   2014-06-15 20:59:00
天啊,上面是说一个“期许、希望”,我真的不太明白你讲什么如果您是亲友团护航,这种方式真的是害到当事人而已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1:00:00
投票当然会有政见啊 没政见投啥啊 有没有投过票啊?我不是亲友团所以一身轻谢谢~
作者: q99 (开始和结束之间)   2014-06-15 21:00:00
你只是把他们两个跟你绑在一起,然后推向违反民意的一边而已所以你确定板主、准板主,真的希望你来护航吗?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1:01:00
我管他们希不希望?我看不惯的是“法治”
作者: q99 (开始和结束之间)   2014-06-15 21:01:00
有没有可能,他们其实比较希望自己表达意见?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1:02:00
我只是看不惯法治民意民主投票全部绑在一起讲
作者: q99 (开始和结束之间)   2014-06-15 21:02:00
这篇文章 有提到法治?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1:03:00
这篇文章扯到国家最高领导人 我认为那个意义差很多领导人有权有领钱 当然不能随便决定 反之PTT有自己的规则 硬要别人跟我国甚至是别国法律一样简直莫名其妙有些学校校长是派任的 难不成那个就不是法治吗?怎么没看到有人抗议
作者: lumber (废柴)   2014-06-15 21:13:00
台湾有些官员好像也是用国情不同来不让同性婚姻通过的啊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1:16:00
我简直认为台湾是亚洲最适合通过同性婚姻的国家 也是国情不同囉
作者: lumber (废柴)   2014-06-15 21:32:00
想必乌干达也是可以继续使用同性恋犯法的法律了毕竟国情不同嘛~>.^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1:33:00
就像女权也没办法国际落实一样吧我觉得主要是国民教育导致的问题 不过这不在现在讨论范围里吧!? 真要拯救乌干达欢迎朝国际人权组织迈进
楼主: cat1496 (大抠仔)   2014-06-16 03:17:00
那到底什么时候可以版主决定了就好,什么时候要投票呢?国情什么我不懂,但我以为拉版的国情应该是投票选版主,原来是指派版主啊?大开了眼界欸我说!!如果可以请您给我翻译翻译什么叫"法治",因为我不懂。再次强调,你的言论高度决定你这个人的高度。您的"法治"太特别,小鲁一辈子没见过,愿闻其详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6 06:14:00
法治就是c大妳一开始在注册帐号已同意PTT管理规则 现在规则里没有 妳要告也未必告得成不用一直拿我国法律来说嘴 因为PTT已经"依法"做出责任归属 妳已经同意他这样管理了~简单来讲就是 如果妳不同意PTT的管理规则 我现在也看不到妳的帐号了所以我是不懂现有帐号都"已"同意PTT规则 才来拿法律检视规则 不知道法律上是否真的可行而已
作者: joylach (戀花症候群)   2014-06-16 10:52:00
推遥远的水月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