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角贸易求助!!!(可以说五角)
本人公司E公司(台湾),欲将D公司(新加坡,工厂在大陆)的产品卖给A公司(印尼)
但因为政策关系,需要用S公司(台湾)的名义来卖
以下再列出五家公司关系
供应商:新加坡D公司(母公司)
供应商:东莞D公司(工厂)
本人公司:台湾E公司
代理公司:台湾S公司
客户:印尼A公司
文件流程原来是新加坡D公司PK/IN给S公司
S公司开PK/IN给A公司
目前做提单遇到问题,供应商只接受shipper做新加坡D公司
客户A公司看到提单后,要求我们PK,IN的shipper改成D公司
请版上各位大大的协助帮忙求解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