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四角(五角?)贸易求助

楼主: me4949kimo (维珍妮)   2019-01-24 14:53:34
四角贸易求助!!!(可以说五角)
本人公司E公司(台湾),欲将D公司(新加坡,工厂在大陆)的产品卖给A公司(印尼)
但因为政策关系,需要用S公司(台湾)的名义来卖
以下再列出五家公司关系
供应商:新加坡D公司(母公司)
供应商:东莞D公司(工厂)
本人公司:台湾E公司
代理公司:台湾S公司
客户:印尼A公司
文件流程原来是新加坡D公司PK/IN给S公司
S公司开PK/IN给A公司
目前做提单遇到问题,供应商只接受shipper做新加坡D公司
客户A公司看到提单后,要求我们PK,IN的shipper改成D公司
请版上各位大大的协助帮忙求解
感恩~~
作者: miroc (维以不永伤)   2019-01-27 21:54:00
未知交易条件 但如果中间商对工厂是做FOB 那中间商可以指定FWD 然后换单把shipper改成中间商的抬头 不论你N角贸易做为中间商角色就是要掌控提单换单这件事 这就是大部份中间商对工厂多是做FOB 对最终客人做CIF或其它含运条件的原因 如果工厂只愿意SHIPPER做他们 中间商也还是可以洽FWD进行换单而不是直接没换单就把文件发给客人看 在进口商的申报进口的立场上 提单+进口文件抬头本来就要一致才能清关所有进口货物提单资讯在到港前都要传输到进口国海关 所以换提单是有时效性的 这是多角贸易非常基础的操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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