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版上各位有经验的国贸人员,由于蔽公司鲜少有出口,
此次有一个越南客户想跟我司购买产品,
并且有订合约,合约有写交期为付30%订金21天内收到,
当初来谈的船班是8/30到越南CAT LAI港,
70%尾款是开信用状,但我们老板说要等到通知银行通知有信用状才可出货,
越南给我original L/C是8/25的下午四点,台湾银行已下班,
故此批货无法按照信用状上的规定时间出口,
我请对方修正交期与港口,但物流公司告知下班船为下周一结关,
越南说修正信用状须至少两个工作天,
而且怪我司更改装货港(下班船的装货港不同),
但信用状不更改必定有瑕疵费用的产生,
而且我担心合约原本订的交期是收到30%订金21天内到卸货港,
变成我修正了信用状还是会有瑕疵,这个合约是在8/14签订的,
想请问各位有经验的国贸人员,
我如果付了瑕疵费用,银行到底会不会拒付?
还是我应该坚持再延一班船,就是要对方修正信用状?
明日要跟老板讨论了,老板是叫我请对方再等一班船,
但当初我是相信对方一定会给我司L/C,但老板在结关前没收到L/C,
所以禁止出货,导致最后结关当天收到ORIGINAL L/C也是无法送达柜场。
拜托大家帮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