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三角贸易第一次“实际”操作
想请问文件正确作法,及一些很不解的观念问题,希望版上的大家不吝解答
A公司(出货商,意大利)────── C公司(大陆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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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我司,台湾)
简述:我司B向意大利A公司买货,打算直接寄至大陆客户C公司,不希望A、C知道彼此
向意大利A公司谈FOB, 和大陆C谈CIF,所以是我司指定forwarding
请forwarding由意大利空运直出大陆
1. 请问以下操作是否正确?
Δ首先请A公司开发票给我司:
Shipper:A
Consignee:B(我司)
Δ请forwarding放我司开的随机发票:
Shipper:B(我司)
Consignee:客户C
Δ给客户C的提单部份:
Shipper:B(我司)
Consignee: 客户C
2. 另想请问疑惑多时的问题:
(1)提单上不是会show出口国意大利吗?但我司是在台湾,若shipper写我司...
难到不会被查到?因为明明是意大利出口不是台湾出口。
(2)呈上题,一样是提单的问题
因为不想让客户知道意大利的A公司,所以给客户B的发票上,Shipper是写台湾出货,
但客户收到文件时,提单上也看得出来不是从台湾出口的,提单不就和发票不一致?
如何避免?
(3)货商A在报关时,报单写出货至我司B,但我司私下又安排forwarding直接寄大陆C。
是这样操作对吗?会不会有问题?一直卡在文件无法一致(报单又和提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