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为了这件事情有了点争吵..
公司是贸易公司, 现在接了另外一家也是贸易公司的单(大陆出货)
一般我们出货Shipper都是写我们或是大陆工厂
现在这家贸易公司要求我们shipper需写他们公司,
然后使用的是他们指定的货代, 他们也自行去订仓出货
并写信给我们要求电放
一般Shipper是写我们的客人(贸易公司)的话,
正本BL在大陆工厂付完local费用之后就会把文件寄给工厂(出货人)转给我们
让我们寄给客人, 这感觉比较没问题
但是现在则是希望电放
争执的问题点...
请问我们的客人(贸易公司)是否能够跳过我们&工厂直接叫货代放提单给他们或是电放?
货物的主导权是否在shipper填上他们公司的时候就已经移转?
实务上货代真会做这样的事吗?
以上烦请船务神人帮忙解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