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个老房子(超过50年的公寓),这两年有建商来谈老房子都更的事,
我也去听了2次说明会,
权状30几坪的公寓看起来可以分到40多坪(住三之一)。
老房子的阳台都是有漏登的状况,后来我爸去做阳台补登,
就说这样都更时可以换更多,但我趁说明会时问建商,建商只说是拆迁补助的月补助款会
比较多,
都更后换的面积不会再变了。
后来我爸又去问了他认识的土地代书,又说那个应该要认列..
现在是各说各话的状态,又开始吵著说不然就不要盖..
建商的说法是,我们建物不值钱之后也会拆掉,算的是土地的面积,
土地就那么大,四层楼(四户)的建物,就是土地除以四,就是一户的持份,补登也不会改
变。
我个人立场是这都更的案子本就很难谈下来,我今年40初了,
就算顺利可以开展,我估计也要50岁才能入住了..
阳台补登差2~3坪在台北市的确是不小的钱,但因此就不同意不盖的话我也不会比较好过
..。
想上来问问大家,一般来说阳台补登后,在都更时能换得的坪数建商到底是该换给我们还
是不换呢?
*前阵子跟朋友聊天,他说他家的案子也有建商来谈,也有开说明会,会上说的也是说只
补贴拆迁补助,
不会影响换得的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