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小弟最近危机入手一间非六都的房子,预计使用新青安,此案相对特别,因此想向各位前
辈及先进请益。
该物件为透过屋主自售购入,该物件为三年屋,一直到今年7月都有出租,且有让租客报
户籍,因为屋主要办理重购退税,但要符合资格貌似要一年内是自住才符合,因此交屋日
预计会压明年8月,但双方预计114年农历年后就先签约,目前已找好代书,且会走履保方
式。
想请教问题如下
1、爬文后得知,签约时需先签本票,又因为签约及交屋日的间隔时间可能会达到半年,
因此是否会有什么潜在风险?
2、这种自行买卖案例是否有需留意的地方? ex:漏水保固之类的
以上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