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明年2月建商通知对保
本人 名下一间最近继承房产 已无贷款
此继承房产预计不久后变卖
配偶与子女皆无房产
目前建商配合银行皆表示已继承房产>12坪以上不能算入首购
预计贷款1560万房贷
首购利率跟非首购利率价差为 2.375%(首购) 2.55%(非首购)
这个部份差距值得将房屋再转到配偶名下或母亲名下 取得首购资格吗?
(原先仅继承一手是105年以前旧制
只要一转就被启动房地合一税2.0两年内卖房45%)
卖房计画应该不会超过5年启动(因为目前老家家人东西都还在)
感谢 还是这个应该到贷款版询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