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
2024-11-15 01:04:49这个不知道买方有没有在上PTT啦?
如果有的话还可以用一招试看看
就是这个合约 自始至终都是无效
连一毛钱都不用赔!
民法虽然是很自由
但是如果抵触法律的话 就是无效
根据
内政部不动产仲介经纪业报酬计收标准规定
仲介业者收费不能超过百分之6
也就是说,如果总金额1000万的房屋
仲介业者最多只能收到60万
如果超过的话 就是违反法律
这个合约 自始至终就是无效的
如果依照原Po所说的
房仲业者不只要收5%的违约金
还要收买方2%卖方4%(?)
这样到最后
房仲业者可以收到房屋总价 11%
也就是说可以拿走110万
这个完全是不符合法律的
所以才说了违反法律的合约
自始至终都是无效
大概是这样…
我宣布这局不算
大家拿回筹码重玩
作者:
huiliu (马铃薯)
2024-11-15 01:21:00倒果为因
作者:
qwe31633 (IMå ¯)
2024-11-15 04:20:00错误理解。。 麻烦重读法律请去读好消费者保护法
房仲要拿钱就让交易顺利完成啊 就没卖成还跟人家凹几十几百万 有没有点基本的良知
违约金是买卖双方的事,服务费是买卖双方跟仲介公司的约两个似乎不相关.
作者: kevin963 2024-11-15 08:21:00
这id不意外
作者:
akita690 (akita690)
2024-11-15 08:36:00笑死 买卖各自委托房仲 求得就是服务 交易完成 房仲收取服务费还大言不惭地说交易是买卖双方的事 哪一间说出来我看你们大头有没有本事在媒体面前讲
房仲满口成年人对签约负责,你的满口谎言要不要负责。小心点,这个社会大家骗来骗去,不要以为只有你很会骗。
不知道是反串搞笑还是认真的,不然以这逻辑你国考几年都不会上
作者: ppp0003 (帐号被盗) 2024-11-16 13:09:00
用自以为是的理解去理解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