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LA0623 ( ωατεγ)》之铭言:
: 我先提供个解法。
: 找间银行转贷,用周转金的名义清偿原房贷,这样到时候第二房办贷款就会视为一房贷而
: 已,能8成但还是无宽限。
: 以下开放解法楼。
现在只要是周转金贷款,包括增贷、原屋融资或信贷,都会被确认用途
不只不能买房,也不能清偿,这条应该是行不通。
不过我倒是有个想法,可以利用保单借款吗?
举例来说,保单借款先清偿,再将无贷款的房子作原屋融资(挂四)重新把钱弄出来,
钱再还回去保单借款,这样有违规吗?
我的认知是,保单借款其实是自己放在保险公司的钱,并非杠杆。
把它借出来还房贷,会算采到银行的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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