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第七波打炒房 房贷“万年宽限期”被盯上
联合报/记者朱汉仑/台北报导
中央银行上周宣布第七波房市管制措施,其中新增纳管目前“有房无贷”的房贷户,要求
后续申办房贷不能有“还息不还本”的宽限期。国银高层指出,这显示主管机关已经盯上
目前使用太过浮滥的宽限期,以往在各银行之间屡见不鲜的“万年宽限期”,恐将面临绝
迹。
银行业者说,近年来房贷户从买房子到脱手都没有付到房贷本金的情况不在少数,主要手
法在于透过“转贷”让宽限期一延再延,举例来说,小王先在A银行办理房贷,获得宽限
期三年,等三年期限届满前,又转贷到B银行,并再向B银行争取三年宽限期,如果小王
B银行的宽限期届满前卖掉房子,形同完成“无‘本’生意”,因为他在宽限期内只须付
房贷利息,不须付本金。
随着央行启动第七波房市管制措施,金管会第四季或明年上半年会否再启动不动产专案金
检,引发市场瞩目。
相关人士指出,即使金管会未启动专案金检,在对国银进行例行业务金检时,宽限期也将
成为金检房贷业务的重点,若银行给得太过浮滥,且房贷户不断透过转贷展延宽限期,显
示其财资力也不无问题,若银行继续承作民众转贷的房贷业务还给新的宽限期,金检时都
会被金管会质疑。
此外,由于公股银行现在的房贷水位也很吃紧,据了解,新青安贷款给予优于市场的五年
宽限期已不再是“统统有奖”,公股银行会视情况调整,不一定会“给好给满”,有些只
给一年,甚至无宽限期。
银行业者指出,很多首购族有边自住边投资心态,想透过转贷延长宽限期,时间到就把房
子卖掉,据了解,央行、金管会已盯上这种现象,银行对于房贷转贷户,前手若已有宽限
期,将会先评估之前的宽限期有多长,再决定转贷时是否再给宽限期、或给多久;尤其是
公股银行,如果房贷户先前在别家银行已适用三年宽限期,若转贷到公股银行,恐怕拿不
到宽限期,或顶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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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跟金管会又在玩这些小把戏,
你有你的张良计,我有我的过墙梯,
求救!求救!
无限转贷大法要被禁了,
西卡大大赶快教大家还有什么绝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