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外婆今年过世,
有留一间房子给妈妈及舅舅共同继承,
相关程序皆已完成,
他们正在商讨近期要出售
我目前考虑直接买下来,
查过相关法规,觉得有些迷惘
例如:
以下是不用课征赠与税的情况之一
“二亲等以内亲属间财产之买卖。但能提出已支付价款之确实证明,且该已支付之价款非
由出卖人贷与或提供担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所谓提出以支付价款之确实证明,不知道是要到哪种程度,是转帐纪录就行吗?
感觉直接买妈妈跟舅舅继承来的房子,好像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想请问版上前辈,
有没有人有相关经验能分享?
有哪些地方需要注意?
或有什么建议呢?
是不是找代书处理 才能确定所有流程合乎所有相关法规呢?
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