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一下年初听到的一个案子
A开发仲介接了一间不错的专约
便宜、地点好、格局方正的社区型公寓
这种好康案子一进公司当然先低调进行
问问身旁比较好的同事有没有买方
结果B跟C两个销售仲介刚好有买方,同时收了斡旋
又刚好两个买方出的价格都一样,距离底价还差10万
但是B仲介的斡旋上面有但书
C仲介就是干干净净的2%服务费无但书
想当然是C仲介的客人胜出
B仲介正在苦恼时,打电话问了学长D仲介要怎么运作比较好
这时D仲介一听到这个案子不但没有协助
挂掉电话后还马上CALL了好几个投资客
结果第一组投资客就直接出到底价了
直接巴火锅让B跟C都下课
结果就是开发A跟销售D两个成交了
最后也顺利交屋了
交屋后投资客找工班进去装潢
师傅一大早到了工地
眼角看到一个人影吊在天花板,直接退到门口不敢进去
后来发现是屋主的爸爸不甘心房子卖掉
在里面吊肉粽
然后投资客现在开告,要求仲介跟屋主赔偿
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判?
1.仲介赔钱
2.屋主赔钱
3.以上皆赔
4.以上皆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