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看完地面师,很有 fu 呀
第一个案件,假扮老人卖土地房子给小建商租任公司,然后被日本法务局驳回才发现
因为假扮的,所以没有权状,只有本人和身分核对
思考了一下,这在台湾好像也是有风险
台湾权状不见,去地政公告三十天之后,就可以重新申请到权状
可是老人如果没有使用手机或是没有留给地政手机号码,三十天一下就过去了,房子就被
骗走了
因为认真去伪造的话,身分证应该也是不难呀
顶多得到国赔,但国赔也可能落后市价,且土地房子也拿不回来了,还是很亏
但台湾好像没有特别给这种诈骗的一个角色名称之类的?
地面师听起来满特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