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与老婆名下共有五间房,皆有贷款(挂一)
一间自住,剩余四间皆参与社宅出租
近期终于存到足够资金将最大笔贷款清偿(自住那间)
打算再用理财贷(挂四)来清偿其它四间出租中的房子
简单说就是为了拿到首购资格,不受第二户六成的限制
这样要买下一间房子时自备款不用准备那么多
为了身上有多点资金弹性,四间房子一样会再用理财贷的方式向银行借款
但银行房贷专员跟我说,
因为夫妻名下的五间房产都有贷款,会被认定成“多笔房贷户”
尽管收支比算起来没问题,银行审核的时候成数可能没办法到鉴价的八成
但实际上会给多少成数也没办法确定
有人有这样操作过,有实际的经验可以分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