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PO描述,这种旧公寓应该是没有电梯
如果有电梯,3F应该只会在乎1F跟3F有没有亮
而原PO又说2F的灯泡常坏
我认为事主的问题有几个重点:
1) 2F必经之路,可能半夜恒亮,使用率最高 (高于345F)
灯是全栋共用,也最常坏的,但是却要2F全吞
2) 3F用不耐烦的态度去催一个住户处理公设,当住户工友?
3) 事主也并非完全不愿解决,而是希望用长期公平的方式,你吞了一次,
下次坏了还是你修,你2F使用频率就是比别人多
重点不是钱,是每次坏了就有被别人逼着当工友哪种感觉
3楼如果态度好一点,例如说我先帮你换,下次你看到换你帮忙
费用大家轮流出,我认为事情可能就过了 (互相)
如果3楼这种老大心态,逼着别人解决公设问题
别人提出要整栋均分这种方式,请问何错之有
如果大家都跟3楼一样,只会站在自己的角度
你家门口叫你修你就修,在那叫什么,有什么好讨论的
2F跟你赌气打死不换
请问
他犯了哪条法律?你能耐他何吗?报警吗?
2F也可以说,灯泡一颗不到100,我没在用你为何不自己换一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