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一间屋龄30年的大套房(权状约12坪)在宝山二奈米附近,
考量到屋龄已高且想使用重购退税(最近要交屋的新成屋)
想请问各路大神,套房目前是自住且登记在老婆名下,
而我自己名下已有两间,老婆一间,新成屋用老婆名义购买
到时交屋后两年内卖掉适用重购退税吗?
因为我看重购退税有一个条件是配偶不能有自住房,但我都是用公益出租人,
不知道有无影响?
还有,如果是你们,会把这间套房卖掉吗?当初买120万,现在市价三百多,
整栋几乎住满,没漏水,租金八千到一万都有,很好租,但屋龄已高,
位在山坡地,且楼下租客很爱抽烟会有烟味,可能以后出租问题很多,
整栋没有管理员只有热心住户帮忙管理,考量到二奈米盖好租屋需求会大增,
实在很苦恼要不要卖@@
小弟先跪下拜托大神解惑,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