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午安周末愉快。最近在看新北市的旧公寓,看到一间约44年5层楼的3楼物件,屋主原本只愿意原始屋况出售,但全栋封闭天井增件的部分漏水很严重,据房仲说多数人购买意愿不高。房仲遂建议屋主花钱修缮后再卖,抓漏费估约15-18万。
房仲说屋主抓漏完(不管有没有修好)就得放弃瑕疵担保,也不再让价。我有爬文看到有人说屋主处理和折价买房自行处理只能择一,也建议跟屋主要抓漏工法跟收据等证明文件。我的问题是,这种老公寓应该很难修好,又是中间层的住户,会不会买来自找麻烦?请屋主直接折价自己找师傅修&同意屋主可能修不好的修缮,哪一个是比较明智的选择?
另外,我有看到法院判决是故意不告知漏水的情况,最后原告除了修缮费之外,还跟屋主请求折价15-19%的判决。这个实务上是容易的吗?
感谢大家的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