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仲介这种行为我觉得就是两个字无耻而已,不太能理解为什么版上还有人能护航;还有检讨原Po斡旋下太慢、金额下太高的咧
1.背信罪
基本上原PO是第一时间去看也斡旋的,斡2000最后竟然成交1800?只要屋主不知道有2000这组金额就是背信罪。
原PO斡旋单证据都有,基本上这200万仲介跟公司赔定了,后续的问题手续损失另计。
2.诈欺罪
仲介先跟原PO说第一组看第一组斡旋的,后续又改口案件被开价成交了;当原PO看到实价登录又变成什么是税务算法问题?种种谎言以至于屋主及买方的严重损失。
3.专任约排除其他仲介卖掉的可能性,就算屋主签的底价是1800;因为原PO是当天看当天斡旋,仲介有责任一定要告知屋主,让屋主去选择要卖给谁。
屋主本来应该要卖到的价格
买方本来应该要买到的房子
被用恶烂的话术手段搞掉,买卖方都完全没好处;只有仲介跟投资客在爽而已,这样的行为真的非常恶心。
如果原PO不怕麻烦真的建议媒体找一找公开地址和仲介,一定找得到屋主的;这种无良的咖小就该赔钱,你跟屋主也该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