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好
关于第二户认定
有搜索过类似的问题
但已时过境迁想有点久远
想跟大家询问最近的经验
背景:
先生名下有一间房,房贷未清(7都)
现在新买了一间预售(非七都)挂在太太名下
原打算就由太太自己贷款(首购利率少0.02%)
这样两人身上都有各一笔挂1房贷
但考量未来若想再购置一间七都
以后只能贷款七成
因此在考虑是否改由先生贷款
Q : 想请问若太太名下有一房(已无法更名),但是由先生贷款,太太本身无贷款,
未来太太要购置新屋贷款时,仍算首购吗?
对保的合库人员说这样太太未来再新买的不算首购,因太太名下有房
以往我以为是看名下是否有挂1房贷而非是否有房...
不知道是不是各家银行认定方式不同...
犹豫要不要更改第二间的借款人
先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