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说我的解法
长年以来大家都是觉得这东西不想跟政府对抗
所以都是默默的被割,如果大家有共识成立一个工会或联盟
大家都加入那联盟或公会,学学三家电信有默契的订租金跟要求
再聘请些法顾来弄条款,各个房东再个别下去修订
接着大家再推举人出来选议员跟立委,甚至县市首长
你们各位觉得未来会怎么样?
就像台中那个大家都知道的,要站出来人家才会怕,而且要团结
这就是我说的解法,别乖乖地照政府讲的,他们都是为了搏好感度在立法的
※ 引述《a386036 (骷髅怪)》之铭言:
: 其实一直以来都是保障租客
: 不付房租,催讨有跟骚法问题,甚至性骚扰
: 不付房租换锁 开门 断水电 也都违法
: 甚至房客水电未缴被断都可以告房东
: 至于不付房租
: 租赁住宅条例第10条第1项第2款
: 土地法第100条第1项第3款
: 押金底扣完毕后,还是欠超过两个月
: 进行催告30日并合法送达,能不不付
: 问题他只要不收存证信函就不是合法送达
: 还有其他方法走完大概2年去了
: 才可提起诉讼
: 然后诉讼在搬出老人小孩单亲失业
: 这时法院通常都会要你继续给他住,但无法源依据
: 道德绑架劝说,加骗你不懂法律吓你
: 至于非加入社宅不知有无管,就算有管也是没用
: 租赁住宅法社宅是不可以挑房客,要以高风险弱势优先
: 只是目前没有罚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