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好,最近参与都更约谈,其中合约有一条
“甲方于选屋时,应以集中整户为原则,如多选权值在甲方选屋权值的5%以内时,双方同
意依审议会审查之坪数及各户价格互为找补;且找补时间为本案新建物完工信托解除办理
过户时,如甲方选屋权值超过总权值5%以上时,甲方同意超额部分全部依乙方预售屋之底
价扣除代销佣金后计算并于工程施工期间缴清”
我看起来觉得对地主不太公平,但建商称此条是都更常见的找补规则
想请问板上大大们,此条是否如建商所述是常见的条款?
是常见的啊为什么你觉得不太公平通常每户都更地主的权值都不同,建商不可能依照每户分到的去盖,多盖的就是花钱买囉
作者:
a851315 (豆豆)
2024-04-19 17:07:00哪里不公平你也讲清楚啊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4-04-19 17:17:00看起来很合理啊怎么了?
作者:
suwy (Hank)
2024-04-19 17:17:00哪里不公平?
作者:
colon2 (boy)
2024-04-19 17:28:00故意盖大坪数,让地主补不出钱
因为之前参与过的都更,无论地主多选还是少选,找补的价格是一样的我上网找了几个都更合约,都没找到有超过5%改以预售底价计价的规则
初衷是怕地主用自己权值想多买才会定5趴,5趴内算建商抗。如果地主全买了只付成本价那建商还赚什么
作者:
alwang (暱称回来吧)
2024-04-19 17:57:00找捕的价格>>>>>>>>>>>>>>>>>>>成本价 你说建商赚什么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4-04-19 18:18:00有不少限10%不能多买吧
很合理呀,而且就算超过5%的卖价比较贵,还是比市价便宜(别忘了代销广告费比重不低),要是我,只要预算够,我会趁这机会补钱买坪数,而不会像很多外行地主户一样只想要找现金回来。
有钱的地主确实会尽量多买一点,但更多的是坐在金山上的穷地主
作者: chun14 (chun) 2024-04-19 22:07:00
基本上建商会这样开就是因为以往会有很多地主超选很多,毕竟比市场行情便宜多了~只要建商没有刻意都规划大坪数,让住户不管怎么选,选一户就超过5%,那就还算合理囉,选配原则本来就是建商可以订定,只要不是不合理的审议基本上不会有意见
作者:
daipon (冏命)
2024-04-20 08:10:00这合理。本来不同楼层坐向价格就不同了,新房子也会因为楼层坐向而有价差如果价格一样反而会显得不公平
超额选配5% 10%上限是可以个别跟建商磋商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