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lyinDance56 (↖★煞气a轻舞飞扬☆↘ )》之铭言:
: 这样看来
: 是纵火者欠债,合伙人把债务摆平
: 纵火者把房屋拿去给合伙人抵债,房屋登记在合伙人配偶名下,然后租在里面
: 之后又因住院而欠租
: 原本约定4/8退租,结果拖延
: 4/11合伙人的儿子,带着姐姐、律师表姊来赶人了,然后就纵火了
: ?
: 满好奇像这种欠租的,不能强制执行吗?
: 抵完两个月的押金,然后又迟付两个月的租金
: 接下来应该就可以强制执行了吧?
: 从新闻上来看,“积欠不少房租”
: 应该也有足够的时间去走这些流程了吧
抵押不动产的“生意合伙人”
不晓得是眼界不广还真的如我所想
分享一下自己之前的经验
可惜都没有全名没办法看看有没有其他官司
几年前在外地工作租屋的时候房东也是相似的状况
当时也一样有个所谓的合伙人和房东推荐了一个赚钱的生意
但房东并没有相关器材与资金
于是合伙人提供给房东资金与器材
而房东先将当时我租的那栋房子抵押给对方
但房价高于这些费用
于是对方也提供了许多所谓的艺术品做为担保品
然后一阵子之后果不然生意失败了
对方便直接要求房子产权的转移(这边详细如何我没那么清楚)
总之房东除了筹出当时的资金以外同时也尝试将那些艺术品脱手
但合伙人不接受艺术品价值而且房东也发现实际上根本卖不了当时对方声称的价值(或卖
不掉)
总之最后只有当时房子变为合伙人与资金的借据和一些不够有力的对话纪录被留下
所以房东民事败诉了,房子也自然的变成合伙人的
期间还有许多小事这边不赘述
至于我干嘛这么了解房东的官司
因为那位合伙人连当时所有的租客都提告
我在几年前早以迁出,但时间点来说房子是合伙人的
合伙人便以我没与他点交为由
向我请求他取得房子产权至他与房东官司结束后提出谦让房屋期间的所有租金
然后我就这样花费了许多时间跟亲人压力(共有地进入拍卖程序)去把这些事情处理好
以上有部分可能有些主观见解(毕竟就是我自己看过去判决书与房东的说法讲的)
但包含这篇新闻在内已经是我看过的第三个类似案件
相同都有房子被抵押
都有法律能力优秀的合伙人
都有失败的生意
很难不让我去连结这是不是某种套路
这次也许就刚好原屋主因身体无法撑下去才执行这件事
当然目前也还在调查中是不是真的类似也不敢说死
只是看到时也会想如果是自己遇上这种事可能也会走上相似的结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