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大大的意见。
补充说明一下,我们大楼是凸出式阳台设计,
所以遮雨板是设在户与户之间的外墙空隙,
没有占用到住户的空间,也没有超出凸出的范围。
说不是违建也是因为有找过当地主管机关来确认过,不是我们擅自认定的。
管委会其实是没有任何默认立场的,若是违建的话,当然是一定要拆,不会有任何争议。
旧大楼近10年才有设置这个遮雨板是因为最早是设在其他楼层,某届主委因该楼层要求才
转设置在3楼至今的,当时我也还没搬来所以不知当时的原由,
当时虽有主委但并没有正式成立管委会,仅算是区权人代表,自然也就没有相关会议记录
可查询,
连当时是那位主委的决策都不知道。
所以比较伤脑筋的是,之前已经花过钱动过一次了,这次若又要花钱的话,势必会有住户
有意见,
特别是有住户很关注管委会花费,
如果不将议题移至区权会决议而是由管委会直接决定,怕又有其他纷争。
新手要处理这种陈年问题确实有点麻烦,
还请各位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