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ubbyy (多拿多做事)
2024-04-11 02:28:03小弟为新手管委会成员,
最近碰上一个棘手的住户要求,
想请教各位大大意见。
事情是这样的,
我们大楼是将近30年的大楼,
大楼门口有走廊供行人通行,
为确保路过行人及住户出入安全,
有在三楼外墙装遮雨板避免雨天路面溼滑。
但最近三楼住户因遮雨板影响三楼通风,
要求管委会拆除遮雨板,
并搬出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33条第2点:
“公寓大厦外墙面、楼顶平台,设置广告物、无线电台基地台等类似强波发射设备或其他
类似之行为,设置于屋顶者,应经顶层区分所有权人同意;设置其他楼层者,应经该楼层
区分所有权人同意。该层住户,并得参加区分所有权人会议陈述意见。”
主张三楼楼层的人有楼层自主权,可以要求管委会拆除,而且区分所有权人会议也无权干
涉。
想请教的是,该住户的主张是合理的吗?
首先,这遮雨板不是违建,而且已存在近10年。
再者,此管理条例适用范围其实有点模糊,
遮雨板算是上述条文内规范的设置物或类似行为吗?
又,假使该楼层区分所有人均同意拆除,
但全体区分所有权人会议表决反对时,该以何为准?
是否像该住户主张那样,其他楼层区分所有权人无权干涉或表决?
还请各位大大不吝赐教。
作者:
fo11ow (Follow Me)
2024-04-11 02:55:00要求管委会拆除 那管委会无作为 他愿意自费吗?
作者:
ppgg486 (你会爱死我)
2024-04-11 02:55:00是不是违建跟存在十年没关系
作者:
menace (menace)
2024-04-11 03:32:00遮雨板是违建吧 虽然我觉得是不错的东西 但也要承担松脱砸死人的风险
30年的大楼,有着一个近10年才有的东西,真的不是违建?
作者:
tfct (小尼)
2024-04-11 06:41:00不是违建的话是什么?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24-04-11 06:53:00当然不合理。楼层自主权是对的。但不能侵犯其他人产权,雨遮不能占用其他人,或公共财产。雨遮的雨滴线都超出共用人行道了。人行道产权所有者有权请他拆除雨遮。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24-04-11 06:59:00喔,以上我看错了。真的是通风问题,应该去解决通风问题。
作者:
daipon (冏命)
2024-04-11 07:31:00怕溼滑就改一楼通行路段换成比较不容易打滑的材质
作者:
Anyotw (Yoman)
2024-04-11 07:41:00这种要当公亲啊,你不要跳进去两边得罪
作者:
pk69240 (非洲人)
2024-04-11 07:57:00看到不是违建就觉得蛮天真的
作者: TAKIHERO ( ≡880882≡) 2024-04-11 08:30:00
楼层自主权是对的,但就太多摆烂装死的管委会,常看到都不作为,反正已经强奸成功,住户要告管委会花钱又难做人,真上法院了委员等不知换几届了,之后就一直推托大法
作者: vs98and99 (蓝天的入口) 2024-04-11 09:13:00
拆吧 造成人家困扰了
作者:
una283 (无)
2024-04-11 09:15:00如果当初设置时已经该楼层原住户同意那应该不用拆
作者:
z5411 (bonus)
2024-04-11 09:15:00厉害的是30年的大楼有人跑出来吵这个 刚买的吗XD
作者:
una283 (无)
2024-04-11 09:18:00不过雨遮设在三楼应该是颇巨大有公共危险问题吧
作者:
jkokpcu (小无)
2024-04-11 09:47:00看你的描述该楼层屋主是对的不然就降管理费各退一步
作者:
zzz50126 (MusicBear)
2024-04-11 09:56:00就是违建你可能认为违建是里面住人才算?顶加才算?
作者:
zzz50126 (MusicBear)
2024-04-11 09:58:00但其实连木栅栏都算
作者:
LiebeLion (IchLiebeDich)
2024-04-11 10:48:00是违建吧
作者:
taohua (taohua)
2024-04-11 10:50:00依规约走 如果能搞到全体区权人都反对 那就直接改规约
作者: mamaman (飞碟宵夜) 2024-04-11 13:52:00
先确认是否违建
通报拆违建是最简单的,那个住户应该已经搞过,没效才会去翻法条
楼主: pubbyy (多拿多做事) 2024-04-11 16:02:00
是的,该住户自己有找主管机关来查验,但是查验人员说这样很好呀,不是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