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太太35岁, 小孩两个都在幼稚园。
两个人年收180(夫120妻60)不含奖金分红那些非固定收入
目前有间七年前用我的名字买的中古屋3房(12年屋)称A(新竹市区)贷款剩下200万,市?
约1600万
今年预计用妻子名字下订B:3房(新竹市区)总价2000万,预售头期总计约400万,预计2026
年交屋。
手上现金450,股票50
缴完预售屋的头期剩下装潢家电应该刚好
还有两年时间可以存些钱
目前规划B交屋后,搬去B住。
A想要出租,参考目前租金约25000-30000。
B贷款金额约1600,每月估缴6万。
请问用妻子的首购资格我当保人贷8成会有问题吗?
还是建议交屋前就把A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