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ZB (亨亨)》之铭言:
: 目前我持有 A, B 两房无房贷,皆为婚前取得。
: 近期想购买 C 房,预期购入后卖掉目前入籍的 B 房重购退税。
: 但目前现金不足,所以想以 A 房贷款来作为头期款。
: 这样目前的问题是会造成 C 房会限贷还有高利率的问题。
: 所以本来计画是我 A 房贷款出来,然后赠与该金额让另一半购买 C 房。
: 但不确定这样在日后卖 B 房时,是不是就无法重购退税。
: 另外可能还有减免土增税或是其他青安首购的贷款操作方式适合我们的状态吗?
: 感谢各位先进的回答。
1.你转增贷来当头期款 直接自杀 不行
2.你转增贷出来再赠与给配偶 资金交代会有问题 也是不行
3.房子婚前买的 这个再跟国税局确认一下
4.土增税只能同一个人名字 所以你的AB卖掉只能C买你的名字
你可以考虑直接卖掉再买会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