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ga (noga)》之铭言:
: 男友与我贷款购买了一间房子, 此生已确定不结婚的情况下, 将产权登记于我名下,主要考
: 量若男友意外身故, 我仍有居住的地方, 但若我意外身故, 男友的权益可说没有任何保障,
: 我们并不信任自己的家属在自己身故后会如何处置房产, 因此想以法律能保障的层面在生前
: 先做好准备
: 两人都在世时我们信任彼此, 因此以下仅考虑意外身故的情况:
: 1. 借名登记:
: https://www.housefeel.com.tw/article?id=2369
: 设定男友为借名者, 我为出名者
: 缺点: 借名登记被算在遗产范畴内, 若男友意外身故, 家属可能要求返还而产生纠纷
: 这是最开始考虑的方法, 但代书的意见是认为无法保障
: 2. 预告登记:
: 看起来无法解决我们的问题, 它可以限制登记名义人任意处份名下不动产, 而这种限制即便
: 身故也会被继承, 所以对我们来说徒增麻烦而已。
: 3. 共同登记:
: 不考虑这个方法, 若其中一方意外身故, 其家属可继承一半产权进而产生纠纷
: 4. 信托登记 / 遗嘱信托:
: 缺点: 无法对抗法定继承人的特留分, 最多仅能取得一半
: 5. 立借据:
: 借款人为我, 被借款人为男友, 约定还款为意外身故之后, 担保品为这间房子, 也就是让此
: 借款连同房产一同被继承, 若要继承房产则需连带清偿借款
: 借据由我保管, 若我意外身故男友可取得, 若男友意外身故我可自行销毁
: 缺点1: 借款金额即便设定为购买房子的总额, 也很难预料几十年后会增值到多少
: 缺点2: 继承人可争议此为假债权并主张债权不存在, 男友虽可提供自备款与每月房贷转帐
: 来证明, 但大概率变成能证明多少拿回多少? 与缺点1一样少于当时房价的话就难以阻止变
: 卖并继续住在这间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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