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下各位大神
不知道从哪边得知到一个资讯
如果今天你手上的房子贷款没有缴完
当你把他当遗产给自己的小孩的时候
剩余的贷款和公告现值 是以哪个为高为基准点作为房子的成本
大概会有以下3个好处
1.
如果房价1000万
贷款8成都没缴
遗产过户的时候 会等于1000-800-244=负数
所以不用缴交遗产税
2.
就算公告现值是300万
但会以贷款剩余额度为准
所以你的房子要卖1000万的话 只要算800为取得成本即可
3.
如果房子增值,只要无限转增贷
假设涨到2000万,贷1600万
子孙继承后的取得成本会以1600万来算
则可以规避掉原始入手1000变成1600万的成本计算差额的增值税
所以得出的结论是 房子要给小孩继承
只要无限转贷 贷款成数越高 到时候继承税不用缴
房价的成本价也可以无限拉高
这个说法到底有依据还是我朋友在胡扯?
我怎么记得大家都说是要依照公告现值当作房价成本
有这种依照剩余贷款额度当成本的说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