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ovezzz (你们都好烦!!!)
2024-03-15 13:58:58※
没有一个方法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或最完美,
如果你的诉求是怕你身故之后,
要确保男朋友的权益
目前帮你想到的是
那你可以参考购买一份寿险,
(如果你的体况是OK的)
指定受益人为男朋友
因为保险金不算遗产
所以不会被纳入遗产分配,
没有特留分的问题
(但可能还是有实质课税的问题这边不讨论)
但是在核保进件的时候
受益人要先写法定继承人
等核保通过后,再用契约变更的方式写同居人,实务上有做过是可行的
除非你额度很高,或体况有的没的
那就另外要跟你的业务员讨论
将来他用这笔钱要去把你的房子买下来
或者是另外有个等值的保障就有一个额度在
因为家属有可能不一定要原价卖给他,
继承后再买卖
会有比较高额的房地合一税问题,
详情可以参考小鬼之前身故后税的案例
当我鸡婆多说两句
实务上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我个人也处理类似难解
但你也要记得,除了房子、
你们的现金、或是跟风买的ETF00940
都会有这些问题
你的都不会是他的 会是谁的
就算结婚 ,但你们没小孩之前
可能有一部份也是对方的酒鬼老爸?
或是欠债的哥哥?
#请参考民法继承顺位去思考一番
遗属公证我问过,应可以直接过户
只要有人完税就ok
但是特留份是家属有去法院主张
就是钱吧!
特留份实务上就是要钱
钱如果可解决就好办事
但现金资产如何变成不分配的遗产
让他将来去运用 就是你可以思考的地方
法源:
保险法112条
以上供参
引述《noga (noga)》之铭言:
: 男友与我贷款购买了一间房子, 此生已确定不结婚的情况下, 将产权登记于我名下,主
要?
: 量若男友意外身故, 我仍有居住的地方, 但若我意外身故, 男友的权益可说没有任何保
障
: 我们并不信任自己的家属在自己身故后会如何处置房产, 因此想以法律能保障的层面在
生
: 先做好准备
: 两人都在世时我们信任彼此, 因此以下仅考虑意外身故的情况:
: 1. 借名登记:
: https://www.housefeel.com.tw/article?id=2369
: 设定男友为借名者, 我为出名者
: 缺点: 借名登记被算在遗产范畴内, 若男友意外身故, 家属可能要求返还而产生纠纷
: 这是最开始考虑的方法, 但代书的意见是认为无法保障
: 2. 预告登记:
: 看起来无法解决我们的问题, 它可以限制登记名义人任意处份名下不动产, 而这种限制
即
: 身故也会被继承, 所以对我们来说徒增麻烦而已。
: 3. 共同登记:
: 不考虑这个方法, 若其中一方意外身故, 其家属可继承一半产权进而产生纠纷
: 4. 信托登记 / 遗嘱信托:
: 缺点: 无法对抗法定继承人的特留分, 最多仅能取得一半
: 5. 立借据:
: 借款人为我, 被借款人为男友, 约定还款为意外身故之后, 担保品为这间房子, 也就是
让
: 借款连同房产一同被继承, 若要继承房产则需连带清偿借款
: 借据由我保管, 若我意外身故男友可取得, 若男友意外身故我可自行销毁
: 缺点1: 借款金额即便设定为购买房子的总额, 也很难预料几十年后会增值到多少
: 缺点2: 继承人可争议此为假债权并主张债权不存在, 男友虽可提供自备款与每月房贷
转?
: 来证明, 但大概率变成能证明多少拿回多少? 与缺点1一样少于当时房价的话就难以阻
止?
: 卖并继续住在这间房子
:
作者: noga (noga) 2024-03-15 14:09:00
考量我身故男友以身故理赔金买下房子接近3000万的试算保费似乎会很惊人,感觉非我们能接受的,看借据/本票这条路可行否
作者: jojoson (谢谢你) 2024-03-15 14:17:00
男友赠与时,基本上想全拿回来就有难度了,只能看开,双方都活着的时候就好好生活,何必自寻烦恼就算想尽办法,对方家属有心打官司也可以耗很久想推翻所有权登记(遗产归属)的人要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