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刚签好约, 目前正在走过户和验屋等流程
因为买的是中古屋, 在厨房的天花板有发现一块小小的壁癌
在签约的时候屋主很爽快的答应这个问题他处理
现在回想起来小弟我真的是太菜了= =
上礼拜房仲联络说壁癌处理好了, 请我去验收
结果我们礼拜天现场看, 同个位置又出现新的壁癌
可以确定是新的壁癌, 因为确实和签约前看到的不一样
这真的很难让人不认为屋主只是刮掉重漆而已
负责施工的师傅说, 可能是当初做完防水后没有等完全干燥就上漆, 所以又冒出来
平心而论, 如果这个只是单纯水气太重冒壁癌
那就这样刮掉重漆我觉得完全合理
可是如果是楼上的厨房漏水
那这样只做楼下的防水跟重漆不是显然没有解决问题吗?
这样应该不能算屋主有尽到履行契约的义务吧?
于是我跟房仲要求说, 可不可以请房仲再找另一家工程师傅来评估壁癌的确切原因
房仲目前是答应我的请求, 再找别家师傅来看
而代书则建议我们先走完贷款流程, 让尾款进到履保帐户
这样后续如果屋主真的不愿意配合处理, 就算走上法院我们也比较站的住脚
或是壁癌处理不完, 也可以提出延后交屋
可是我很担心尾款进到履保帐户后
这些房仲代书跟我呼弄呼弄的就逼着走完交屋流程了
结果根本没心思帮我跟屋主要求处理
其实我很简单
如果是楼上或是哪里漏水, 那就请屋主出面跟楼上协调处理施作防水工程
如果只是太潮湿, 那目前这样重漆漆完我就买单了
这边想请问版上的各路大神这题我该怎么解才能圆满收尾呢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