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刚刚交一间高雄美术馆的屋子,主要是置产用,但目前为了未来规划有几个问题找不到解方,因此想上来问问…
目前状况:
我:两间 (一间自住,一间就是上面提到的屋子)
目前小朋友跟我户籍在此。
太太:两间(一间公寓,一间透天)
目前太太户籍在公寓,她一直懒得迁去透天,房屋税多缴了不少…)
因为考量到六年后“如果”交易了新房子,可能会用到自住房地免税额400万的条件,查了一下规定是:屋主、配偶、未成年子女设籍六年,并为自用住宅。
但现在状况是:
a. 我户籍过去新屋那边,小朋友目前的学区会受影响(目前学区为管制学区,且也想在这边就近就读)
b. 把小朋友丢过去设籍,则以后要读那边的学区,虽然是目前最夯的龙水里区域,但还是要多花一些时间接送,目前不顷向。
c. 把太太的户籍丢过去似乎是唯一解,但不知透天跟大楼税负哪个会比较划算?
还是有更好的解方呢?
恳请大神们释疑,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