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livezoo (橄榄动物园)
2023-12-07 23:36:57是这样的,原本打算在台北定居,所以买了一间小两房的预售屋A,成交价1465,预计202
5年7月交屋,但后来决定留在台中,最近买了一间新的预售屋B,成交价1968,预计2028
年交屋
我的疑问是,如果我想要使用重购退税的话,
A房交屋后,我先自用,等B房交屋后,我再把A房卖掉,这样我能拿回A房卖掉的增值税吗
?
谢谢各位大大!
作者:
qqq7840 (于在天上飞)
2023-12-07 23:46:00两年内一买一卖,你先卖A后买B可以退税,但你要抓在卖A后两年内确定B会交屋,要不然就不行。
楼主:
olivezoo (橄榄动物园)
2023-12-07 23:48:00所以说我只要在B快盖好之前把A卖掉就好了吗?谢谢您!
可以啊,两年内完成就好A卖掉之前要入籍一年以上,并且‘’国税局认定‘’你有自住事实,再A卖掉后的‘’两年内‘’,必须入籍B。
可以啊 你这符合重购退税然后是房地合一税 非增值税
A卖了税先缴上去,等B交屋退税的时间很煎熬。不知道税务会出什么招
楼主:
olivezoo (橄榄动物园)
2023-12-07 23:58:00感谢大家的回答!为了达成居住事实看来得一个礼拜去住好几天了:)
作者:
scopeowl (飛翔的貓)
2023-12-08 01:09:00有规定要入籍一年吗?
居住事实就看人员怎么认定,还有听过要管委会提供水电费、停车场出入证明之类的
没有规定 但你也可以只入籍几个月赌看看这个就很人治啊 爱增加风险跟钱过不去是怎样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3-12-08 09:11:00重购退税抓很严喔 记得自住期间要留充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