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长学姊好
有个问题想要请教
‧房屋:公寓四楼
‧屋龄:3x年
‧问题:四楼浴室漏水至三楼,交屋前已至调解委员会过 ,决议为请三楼屋主先找水电勘?
三楼屋主调解后未找,遇到仍一直要求四楼找人处理。
以下详述问题:
交屋前仲介与屋主有告知已调解过,不用担心,但遇到三楼屋主仍告诉我,我们家漏水下去
浴室状况:不便放照片,以文字简述,于4年前翻新,约2年无住人。
由于第一次面对这样的事情,想请教各位前辈目前怎么做:
问题:
1. 自己再找一次水电,先确认问题
2. 找前屋主及房仲(可要求瑕疵担保吗?)
3. 维持现状
请各位前辈指教,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