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专家们好,有些问题想要询问
目前有三间房子,其中
A房子价值约一千三百万 (本人名下)
目前房贷三百五十万,增贷七百万,目前出租每个月可收租两万六千元,每月还房贷一万
九,偿还增贷三万八千元。
B房子价值约四百万(老婆名下)
贷款剩下两百三十万,目前收租一万五千元,房贷还款一万三千元。
C房子自住价值一千六百万(共有)
贷款剩下一千两百万,每月还款四万六千元。
目前年收约三百万,两大两小,股票投资约五百万(台美股ETF)。约七十万现金
现在投资一间高雄楠梓的六百四十六万的房子,已缴纳工程款60万,预计明年中要交屋,
届时由于限贷款的关系尚须缴款三百五十万(四成贷款),每月还款一万三。
目前困惑的是明年高雄那间的贷款要如何处理,有想到几个方案
一、老婆那间缴清两百万,高雄的预售贷款七成,需准备大约一百四十万(加上60万 差
不多三成头期)
二、高雄直接头期流程贷款四成处理
三、把股票全部脱手,凑一凑全额付款,在增贷放股票投资
以上的方案都要动到股票 最后出清会没啥安全感
这样投资算高风险吗?由于都是自己恶搞,所以举手问问 感谢各位大大